把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领导班子

三 把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领导班子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的深入发展,邓小平在坚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选拔接班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大胆地放进新的领导机构里,使人民感到我们真心诚意搞改革开放”。[47]“要注意培养人,要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48]这是对党的用人标准和干部路线的新发展,为在新的历史时期选拔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第一,必须选用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的人。这是邓小平提出的新的历史时期用人路线的基本出发点和要求。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和自我完善的动力,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只有选拔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的人,使他们进入各级领导机构,才能保证改革开放路线的贯彻执行。因此,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实行改革开放路线以来,邓小平就把任用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的人作为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坚持这种原则,反对来自“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的干扰。1992年初,邓小平再次强调我们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他指出:“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谁要改变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老百姓不答应,谁就会被打倒。……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闯不过就乱,乱就打内战,‘文化大革命’就是内战。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能够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所以,军队、国家政权,都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49]而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关键在于人,关键在于要把拥护改革开放路线的人选到各级领导机构里去,所以,邓小平提出要把坚持改革开放路线作为新的历史时期选拔任用干部最重要最基本的条件。怀疑、否定和反对改革开放路线的人一律不能提拔重用。坚持这一条,就表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可望得到维护,就表明一个干部在政治上,在德的主要方面是合格的,可以信赖的。

第二,必须选用在改革开放中取得政绩的人。邓小平认为,判断一个干部是否坚持改革开放路线,不能光听他嘴上怎么说,纸上如何写,更重要的是看他怎么干,看他在改革开放中是否取得了政绩。

所谓坚持改革开放并有政绩的人,就是干部在其任期任职范围内,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它既是干部执行党的改革开放路线的工作实绩,也是干部展示其为人民服务的结果,是干部德才素质在工作中的综合体现,更是经实践检验的真功夫。因为实实在在的政绩,靠上级封不出来,靠“宣传”吹不出来,靠金钱买不出来,只能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改革开放路线,扎扎实实地工作才能干出来。

按照政绩原则评价和使用干部,是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在党的干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政绩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正确地评价干部的功过,只能根据政绩的原则,而不能凭主观上的印象,或相互关系上的亲疏。那么如何评价干部在改革开放中的政绩呢?总的说,应该按照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就是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具体地说,评价一个人在改革开放中的政绩,主要是看他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为改革开放干了哪些事,取得了哪些成绩;看他能否把党的改革开放路线很好地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完成本职工作;看他对改革开放的精神状态是否振奋,有无克服改革开放中遇到的困难的勇气和献身精神;看他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益,关心和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使群众切身体会到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他们带来的利益,等等。在方法上,评价一个人的政绩,还应注意:一是在评价一个人工作政绩的时候,要根据他的职责和任务来确定具体的考核标准;二是在具体考核干部政绩的时候,还应该根据客观环境不断发展变化的情况,不能用一个固定模式去套,而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三是考察干部政绩的时候,还要进行全面的分析。以牺牲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采取杀鸡取蛋、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投机取巧、违法乱纪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政绩”的人,不但不能重用,而且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必须是为人民所公认的人。邓小平认为,干部在改革开放中是否有政绩,及其政绩的大小,必须得到人民的公认。所谓人民公认,就是干部在改革开放中的政绩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和充分肯定,而不只是得到上级领导机关或某个领导人或少数人的认可,更不能是自封的。坚持这种原则,在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时,应先在本人所在单位的干部和群众中进行民意测验或民主推荐,或者由上级组织派人下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正常情况下,要充分尊重多数群众的意见,得不到所在单位或地区多数人拥护的,一般不能担当领导干部,也不应选拔到上级机关重用。这样,才能一方面有效地避免或防止选拔任用干部往往由上级某个领导人的意见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也才能够把那些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改革开放的带头人及时准确地选拔上来,委以重任,使人民群众感到放心,满意。所以,邓小平说:“人民,是看实践。人民一看,还是社会主义好,还是改革开放好,我们的事业就会万古长青!”[50]

以上三个方面是统一的,都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选拔领导干部时必须坚持的标准。“坚持改革开放路线”是“有政绩”和“人民公认”的前提条件,是新时期对干部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态度的基本要求;“有政绩”是判断干部是否坚持改革开放路线的主要标志和尺度;“人民公认”则是判断选拔“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的根本要求,也是党的民主原则在党的干部工作中的根本体现。坚持了这三条,就是在党的干部工作中坚持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三条同“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是统一的。它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选人用人必须坚持的路线。

选贤任能也是革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必须首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选人用人上的陈腐落后观念,树立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型选人用人观。这就是:破除从个人或本位角度看问题的思维方式,树立从全局高度选人用人的观念;破除轻视知识、轻视人才的偏见,树立尊重知识、爱惜人才的观念;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陈规,树立正确看待干部的能力和资历,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观念;破除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迁就照顾等陋习,树立干部能上能下,注重实践,竞争择优的观念;破除封闭式、神秘化选拔干部的习俗,树立民主、公开选拔人才的观念。没有这些新观念的确立,“要选人民公认是坚持改革开放路线并有政绩的人”便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