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建设理论的新发展

八 党风建设理论的新发展

邓小平结合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实际,进一步发展了党风建设理论,概括起来就是:提到了一个新高度——执政党的党风关系着党的生死存亡;增添了许多新内容——除恢复和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外,还提出了反特权、反腐败、反行业的不正之风等;创造了一些新方法——制度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监督、综合治理等。而在邓小平党风建设理论中,最具有特色的是反腐败思想。

改革开放以来,以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贪污腐化、奢侈浪费等为主要特征的腐败现象逐步滋长蔓延开来。惩治腐败,就成为新时期邓小平党风建设思想的主题。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敏锐地洞察到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可能性及其危害,提醒全党同志务必对此保持高度警惕。他在1982年指出,改革开放只搞了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33]1989年他又告诫全党:“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34]1992年他再次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35]对于反对腐败,他讲了十多年,抓了十多年,结合斗争实践,阐述了克服不正之风下腐败现象的方针、原则和方法、途径等,形成了一个有着内在逻辑联系的科学思想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

——从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和事业成败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大局服务。

——坚持从严治党治政的方针,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纪律,对腐败现象决不能有丝毫的手软,坚决克服“失之于宽”的倾向。

——党风廉政建设先要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抓起。

——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及时严惩各种腐败行为,又要加大治本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

——反腐败斗争,既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又要依靠群众的力量,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

——既要打好阶段性战役,又要坚持长期作战。反腐败斗争要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决不能时抓时停、时紧时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