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从具体事件抓起,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典型、从快从严进行治理
事物都是具体的,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反腐败也必须从具体问题、具体事件抓起,才能落到实处。邓小平指出:“抓精神文明建设,抓党风、社会风气好转,必须狠狠地抓,一天不放松地抓,从具体事件抓起。”[64]“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65]这些论述体现了邓小平一贯务实的思想和作风。只有从具体问题、具体事件抓起,抓一件成一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去查处,才能把反腐败一步一步引向深入,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把工作推向前进。
突出重点,抓住典型,抓大案要案的查处,这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标志。邓小平指出:“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各级干部整起。”[66]“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67]领导干部是否廉洁,决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是同党和政府的威信紧密相连的。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强调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了,效果也大。他十分强调领导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带头作用,殷切希望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要‘近水楼台先得月’。一定要廉洁奉公,当好红管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作斗争,要同假公济私、开后门的现象作斗争”。[68]领导干部只有自身廉洁了,才能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发言权,掌握主动权。
反腐败要雷厉风行地抓,不能手软,形成气势。“刹这个风,一定要从快从严从重。……对有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必须给以最严厉的法律制裁。刹这股风,没有一点气势不行啊!这个问题要认真地搞,而且在近期要抓紧,处理要及时,一般地要严,不能松松垮垮,不能处理太轻了。”[69]从快从严从重这一思想,体现了邓小平反腐败坚定的意志和特别能战斗的作风。因为他认为:“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70]总之,谁也不能犯法,不管谁犯了法,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谁也不能违反党纪政纪,不管谁违反,都要受到纪律的处分。不许任何人干扰法律和纪律的执行,不许任何犯了法的人、违反纪律的人逍遥于法律、纪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坚决地做到了这些,才能彻底解决搞特权和违法乱纪的问题。”[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