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时期——毛泽东廉政思想的萌芽阶段
中国共产党是腐败的天敌,它是反腐败起家的。早在新民学会时期,毛泽东就痛感到“政治界暮气已深,腐败已甚”,矢志发动“貔貅十万”惩腐恶,澄清玉宇。1921年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擎起了反腐败的大旗,开始了反对腐败社会制度的艰苦斗争。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力倡“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亲自领导了湖南农民打倒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的革命实践,“打翻了贪官污吏的墙脚”。毛泽东这样盛赞农民革命的奇勋:“县政治必须农民起来才能澄清,……在土豪劣绅霸占权力的县,无论什么人去做知事,几乎都是贪官污吏。在农民已经起来的县,无论什么人去,都是廉洁政府。”[1]在国民党背叛革命后,中国共产党又同国民党的腐败统治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宣布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担任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新型的革命政权诞生以后,以崭新的姿态和风貌出现在中华古老的土地上,它与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和国民党的腐败作风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中国人民耳目一新,为之振奋。但由于几千年封建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革命政权内部也不可避免地逐渐产生了一些贪污、浪费等腐败现象。在如何遏制和惩处贪污腐败、建立廉洁政府问题上,毛泽东开始了积极的思考和探索,他的廉政思想由此萌芽,其主要标志是:
1.1933年2月,毛泽东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民主政府主席身份签发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并指出:如发现苏维埃工作人员中有贪污腐化、消极怠工及官僚主义分子,民众应立即揭发,苏维埃政府应立即惩办,决不姑息。这个训令是毛泽东试图用制度和纪律保证、监督廉政的初步尝试。
2.在瑞金期间,毛泽东还亲自领导了苏区的反贪污腐败斗争,查处了熊仙壁贪污腐化等案件,清除了一些腐化变质分子,表明了他在廉政问题上的坚决态度和严正立场。
3.1934年1月,毛泽东撰写了《我们的经济政策》和《关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两文,从理论上对廉政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和论述,提出了“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著名论断以及“人民政府必须关心群众生活并为群众谋利益”等思想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