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
邓小平要求我们“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23]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类政党的友好合作关系。这是他正确处理党际关系,推动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重要内容。
在国际政党关系和国家关系上,意识形态利益是构成国家民族利益的重要内容。在对外交往中,意识形态利益作为国家利益的一部分被表现在各国的对外政策中。意识形态利益往往被要求服从于国家整体利益。如果单纯局限于意识形态,不但无法发展国家关系,而且无法更好地发展党际关系。近一百年来,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构成当代世界政治的根本矛盾。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历史的总趋势,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两大政治力量矛盾运动以及这对矛盾对整个世界政治的影响又呈复杂情形,不能简单化。
在当代,由于两大阶级和两种制度的斗争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即两大政治力量处于积聚力量和双方关系较为稳定的时期,使得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和资本主义国家政党都要致力于本国的发展。在这个时期,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有条件暂时撇开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分歧建立正常的国家关系。还要看到,在处理世界政治经济的重大问题上,由于各种原因,制度相同的国家往往采取不尽相同甚至相左的政策,制度不同的国家反而实现超越意识形态的联合。正因为如此,1986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迈克·华莱士向邓小平提出“看来,中国同资本主义的美国的关系比同苏联共产党人的关系更好一些,这是为什么”时,邓小平明确回答:“中国观察国家关系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中美关系是看中国和美国关系问题不是看社会制度。中美关系是看中国和美国关系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中苏关系是看中国和苏联关系的具体情况来决定。”[24]
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很大程度上是同我们处理同苏联党、苏联国家的经验得来的。中国和前苏联都是社会主义国家,两党历史上联系密切。中国共产党就是在共产国际帮助下,在苏联共产党的帮助下建立的。苏联党和人民对中国革命曾经给予了很大支持,这曾经成为两国一度建立密切关系的基础。50年代后期,苏联党提出了一系列有损中国主权的要求。苏在其要求被拒绝后恶化了两党关系和两国关系,并在后来长期陈兵于中苏边境,连续挑起武装冲突。意识形态因素在两党、两国关系中大大下降,实际上成为两国关系中的从属性内容。邓小平在1989年同戈尔巴乔夫会谈时主要讲了中苏关系问题,他讲了“近三十年,中国人感到对中国的威胁从何而来”[25]的问题,指出“从六十年代中期起,我们的关系恶化了,基本上隔断了。这不是指意识形态争论的那些问题,这方面现在我们也不认为自己当时说的都是对的。真正的实质问题是不平等,中国人感到受屈辱”。[26]也就是说,由于苏联以自己利益关系损害两党、两国关系,给中国造成了很大危害和威胁。意识形态之争实际上成为苏联寻求霸权主义利益和中国维护国家利益的尖锐对立,相同的社会制度和相近的意识形态未能改变对抗这一事实。
正是根据邓小平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的思想,不但我们国家的对外关系作了重大调整,而且我们党的对外关系也作了重大调整。特别是我们党不仅发展同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的关系,也发展同西方国家的社会党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政党的关系。过去,我们党只同各国共产党和工人党往来,即发展同“兄弟党”的关系,而根本不同与我们党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差异和指导思想差异的社会党、民族主义政党发展党的关系,甚至采取排斥和“不接触的态度”。80年代以来,本着邓小平关于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差异发展国与国和党与党之间关系的原则精神,我们党发展对外关系不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是否相同为条件。世界各国不同性质的各类政党和政治组织,除了个别法西斯组织或极端反动的种族主义等组织以外,只要愿意遵循党际关系四项原则,我们都积极同他们进行接触和交往,建立不同程度和形式的关系或联系。
邓小平认为,当今我们建立和发展党与党之间的关系的主要目的是在平等互利的条件下,在和平与发展等共同关心的问题上进行合作,增进政党和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国家关系的发展,为国内建设争取良好的和平国际环境,而不是企图去输出自己的意识形态,更不会去干涉别国的内政。邓小平强调:“不去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并且国家不分大小强弱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这样,什么问题都可以妥善解决。”[27]而那种“认为中国政府信奉的意识形态旨在摧毁类似美国这样的政府。这样的观点至少不是八十年代的观点,也不是七十年代的观点,而是恢复了六十年代以前的观点”。[28]
因此,我们对于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甚至分歧,主张本着求同存异、互不强加于人的原则,搁置分歧,互相尊重对方的选择,谋求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合作。只要党与党之间都本着这样的精神来对待意识形态问题,双方的关系不但可以建立和保持,而且可以不断发展,充分发挥党际交往的优势,有力地促进国家关系的全面发展。本着这样的精神,我们党不但和各种不同类型的共产党、工人党保持着友好关系,而且同许多新老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和工党有着友好交往。比如,我们党对社会党采取了正确的政策。社会党奉行民主社会主义。从社会党的主张看,他们既不满于资本主义的现状,又反对共产主义,希望走第三条道路。其主张同我们党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是属于不同的意识形态。共产党和社会党性质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但不应成为发展党际关系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发展彼此友好关系,既不意味着放弃和改变自身的意识形态,也不意味着要求改变对方的意识形态。共产党完全可以在划清意识形态界限的前提下,和社会党在四项原则基础上保持友好交往。根据邓小平的思想,我们和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不同类型的民族民主政党,已成为十分亲密的朋友。此外,我党同西方发达国家一些传统右翼政党也保持着友好交往关系。这些交往对促进国家关系向广度和深度方面发展,增进相互了解,消除可能产生的误解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尽管中国共产党和这些政党在意识形态上的差别和分歧很大,有的甚至是对立的,但是由于双方的共同努力,我们都成功地绕开分歧,谋求平等互利条件下的友好合作。事实证明,这样做不但是可能的,而且对双方都十分有益,符合各自的根本利益。
许多外国政党通过交往加深了对我党在国家事务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认为同中国的关系仅有政府间的关系而无党的关系是不完整的,把与我党交往看作是发展同中国关系的重要步骤。有的外国政党领导人认为,执政党之间的友好交流是维护国家政治关系稳定的重要基础;政党交往有着政府交往无法替代的作用;有些政府做不了的事,政党之间是可以做的。
当然,也有少数政党至今仍拘泥于意识形态问题,在接触和交往问题上迟迟迈不开步子,甚至后退。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有悖于世界潮流,而且丧失了不少合作的机遇和现实可能,归根结底,有损于它们自己的利益,也是不明智的。
总之,邓小平关于不以意识形态划线的思想,为我党与世界各类政党发展友好关系开辟了极其广阔的道路,为在党际关系中最大限度地排除意识形态因素的障碍,维护国家根本利益,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