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加强党内团结的新思路

十 正确处理党内矛盾、加强党内团结的新思路

党内矛盾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些矛盾。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吸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特别是我党历史上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的正确主张,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正确处理党内矛盾、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的理论。

——科学分析党内矛盾的性质,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性质的矛盾。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三种人”,对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的人,对党内腐败分子,同他们的斗争是政治斗争,决不能手软。对于党内不同意见的分歧,包括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某些措施的意见分歧,则要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来解决。对于党内正常的思想分歧、思想斗争,不应动辄上纲上线。邓小平在谈到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时指出:“党内斗争是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犯了什么错误就说是什么错误,讲它的内容,原则上不再用路线斗争的提法。这个决议开个先例,以后也这么办。”[38]这对于发展党内民主,活跃党内生活,正确认识和解决党内矛盾具有深远的意义。

——解决党内矛盾,开展党内思想斗争,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他主张,有“左”就反“左”,有右就反右。针对我们党的历史和现实状况,他指出,要警惕右,主要是防止“左”。

——解决党内矛盾,开展党内思想斗争,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解决思想认识上的分歧,“不争论”(即不搞“论战”,不搞“大批判”),不搞群众运动,主要靠健全党内生活,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即使对党的方针政策有不同看法,“允许看”,不搞强制的“思想过关”。党内批评要严肃,要创造一个畅所欲言的环境,实行“三不主义”,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对于犯有错误的同志,既要严肃批评,又要热情帮助,严禁以势压人,搞“围攻”,搞株连亲友的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