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二 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邓小平一贯坚持这个原则。早在1956年,他在代表中央向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就郑重而明确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1962年2月,他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又把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称为我们党的三大传统,并告诫全党:“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1]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最根本制度,也是我们传统的制度。坚持这个民主制度,并使它更加完善起来,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是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命运的事情。凡是违反这个制度的,都要纠正过来。第一次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问题,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来认识。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的讲话中,邓小平再次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2]到了80年代,针对过去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极不正常、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极大破坏的情况,他一再强调指出: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之后,随着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针对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现象和思潮,邓小平都一一给予了严肃批评,反复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最便利、最合理的制度,永远不能丢掉。

更为重要的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通过总结国际共运史和我们党执政治国史的经验教训,对民主集中制这一马克思主义原则进行了新的科学阐述。他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对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内容、意义及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和原则都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与论证,将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治国的一个重要内容,从而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