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水平

(三)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水平

在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特别重视党和国家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邓小平指出:建立并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是破除我们过去所形成的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等旧体制的关键。在领导班子中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利于提高领导水平。是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是检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领导制度中是否能真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具有表率作用。党内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素质与能力,取决于领导者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与执行水平。否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再正确,制度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也难起作用。更为可怕的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体制上的不健全,极易被一些个人野心家、阴谋家利用以售其奸。这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有着极为深刻的教训。过去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在各级组织中什么事都是第一把手说了算,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问题,权力过分集中,从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使集体领导原则遭到破坏,特权和家长制等现象得以滋长发展,造成了不良后果。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这十多年来国家政治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民主化进程发展很快,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与参与意识日益增强,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备。时代的发展与改革开放都要求领导者必须自觉地适应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趋势,学会用民主的方法、按民主的程序处理问题,善于在发扬民主中集思广益。邓小平一再强调: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央的指示、上级的指示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知人善任,把力量团结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如果在民主潮流面前,心有反感,或束手无策,或走向个人专断、一言堂,抛弃民主集中制原则及领导方法,不仅不能有效地进行领导与决策,而且势必走向反面。

邓小平认为,要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就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强调在领导工作中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他说,重大事情一定要集体讨论和决定,集体决定了的事情,就要分头去办,各负其责,决不能推委,失职者要追究责任。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如果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或者变相地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的违反党纪的行为。党要领导好,就要多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等等。这实际上是阐明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工作中的运用。就是说要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坚持集中统一,反对分散主义;坚持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生活。依这样的原则进行领导,民主集中制必将得到不断的加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