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三)党的群众路线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

邓小平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出发,通过总结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经验,认为:中国共产党所倡导的群众路线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民主集中制是制定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遵循的原则,它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根本的工作方法有密切的联系。“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即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制度,即是从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党员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制度,即是反映党内的群众路线。”[18]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之一刘少奇首先作的这一阐述,长期以来成为中国共产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邓小平坚持并发挥了这个重要思想。他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工作方法与原则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群众路线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而获得正确的认识,形成比较正确的决策。为提高决策水平,决策者和领导者在决策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按民主原则办事,走群众路线。邓小平因此认为,在决策过程中,有不同意见不要紧,各种方案可以比较。办什么事都要走群众路线,才能产生强大的力量。人民内部要求充分的民主,才能拿出好的主意来。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在领导方法、工作方法上有共同的要求,所以,以群众路线这种工作方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就能更多地把握真理,决策更为正确,贯彻执行各项决策就更为自觉和坚定。而且,对整个党、国家乃至一个小单位的领导集体来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水平,将在这种工作方法中不断提高,日臻完善。同时,民主集中制是保证中国共产党及各级领导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实际,克服官僚主义、特殊化和形式主义的有效手段,这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没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既不能实行真正的从群众中来,也不能实行真正的到群众中去。不实行民主集中制,不但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势必造成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19]实行民主集中制如果违背了群众路线的原则,那只是一句空话。

从党的群众路线出发,邓小平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上,个人崇拜给党和国家一度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因此,贯彻民主集中制必须反对个人崇拜。邓小平通过多次的讲话,论证了群众、阶级、政党和领袖的关系,明确指出:领袖人物在历史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以至必不可少的作用,但是起进步作用的领袖必定是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群众意志的执行者,所以决不能贬低集体、贬低群众、任意夸大领导者个人的作用。邓小平在1956年一些党的会议上,就指出要坚决反对个人崇拜,以便真正巩固领导者同群众的联系,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在一切方面得到贯彻执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通过对我国过去发生的失误进行深刻的思考,他一再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个人崇拜,并在行动上给全党和全国人民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

邓小平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坚持走群众路线方面,给全党带了个好头。最突出的是,他在“文革”前就已明确表态支持农村实行包产到户的“群众要求”、“群众创造”,后来在农村中再次搞包产到户出现阻力时,邓小平多次站出来给予极大的支持。其次是热情支持农民兴办乡镇企业。邓小平在十四大前曾总结说,联产承包是农民提出来的,乡镇企业也是群众创造的,我的功劳是把群众的创造加以理论的概括作为全国的指导。这种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善于概括群众的经验和创造的领导方法,对我们坚持和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很大的启迪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