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惩治腐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和政治环境的重要保证

(一)坚决惩治腐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和政治环境的重要保证

我国当前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要时刻防止和消除各种可能影响和破坏稳定的因素,其中包括腐败现象,以确保稳定的局面。这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是治理当代中国的大道理。

如何在经济和社会生活水平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实现经济的增长和腾飞,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是当代许多发展中国家努力探索的重大课题。在这个艰苦的探索过程中,有的国家逐步走上了一条成功之路,而有的国家则经济停滞,甚至陷入持久的政治动荡和经济萧条之中。之所以有这样一个截然不同的历史结局,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各国能不能创造和确保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我们国家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经历了举世瞩目的历史大转折和事业大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走出了一条成功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这些历史性成就的取得,从根本上说是与邓小平关于稳定的战略思想分不开的。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强调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也有个条件,“就是要实现安定团结这样一种社会政治局面”。[28]“没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安下心来搞建设。过去二十多年的经验证明了这一点。”[29]后来,他又多次强调稳定涉及我国的根本利益,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能不能达到本世纪目标和下个世纪目标。这些思想对于我国始终保持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起到了重大的指导作用。

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存在着许多潜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保持稳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走私漏税、投机倒把、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犯罪活动的滋长泛滥,泄露和出卖国家机密、违反规定滥发奖金、抬高物价、扰乱市场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30]等等,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同杀人放火、抢劫偷窃等行为一样,都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消除这些不稳定因素,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必须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惩治腐败。“六·四”政治风波后,邓小平进一步告诫全党:“现在我可以肯定,经过动乱,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和改革开放事业可以搞得更好。动乱给我们上了一堂大课。多年来,我们的有些同志埋头于具体事务,对政治动态不关心,对思想工作不重视,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纠正的措施也不得力。”[31]“我们要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我们前进的步伐会更稳健,更扎实,更快。”[32]

当前,我国社会生活中存在的许多现象也充分说明了邓小平同志论断的正确性。一些地区、单位、企业风气不正、人心不稳,一些基层群众集体上访,往往与当地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生活腐化、搞特权等种种消极腐败现象有关。保证我们始终有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社会环境,保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健康顺利发展,就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决惩治腐败。邓小平说:“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为什么要有一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而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