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党风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一贯方针
共产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应该具有自觉的修正不良风气的能力。但是,搞好党风,单靠党员的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与他律结合起来,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组织纪律。邓小平同志历来强调要从严治党。他指出,党要有党规党法,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气,打击邪气,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
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就要教育党员干部讲政治。一个时期以来,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政治作为一个重大原则,是我们党三代领导集体的一贯思想,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优势,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利益、最根本利益。这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来并讲得很清楚的。搞经济建设、搞现代化建设必须有政治保证。这也是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来并讲得很清楚的。反腐败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当然也是政治,是搞好经济建设的政治保证。不讲政治,头脑里缺少这根弦,就会在大是大非面前丧失政治立场,就会在错综复杂的斗争中迷失政治方向,就会在纷繁万变的事物面前丢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会在腐蚀与反腐蚀较量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丧失警惕,发生动摇,经不起权力、金钱和色情的考验而走向腐败。但是,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由于受资产阶级和封建剥削阶级腐朽文化思想、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冲击,一些人却自动地解除了政治思想武装,在事关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事关政治方向这些重大问题上,背离了党的根本原则,甚至进行种种违法乱纪活动。如有的为了本地区、本部门和小团体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公开支持、参与走私贩私活动。有的一提到能吸引大量资金便头脑发热,以至于成为不法分子诱骗活动的牺牲品。有的整天醉心于灯红酒绿的生活,疏于政务,懒于理事,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领导资格。不讲政治,最终必然毁在脱离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立场上。讲政治,就要讲党性。要时刻牢记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党性坚强,就能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权力、金钱和色情的诱惑上毫不动摇。讲政治,就要讲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模范地遵纪守法。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和政令畅通。反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瞒报浮夸,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反对自由主义,反对一切破坏党的团结的行为,反对消极和腐败现象,保持清正廉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讲政治,就要讲尊重群众、尊重实践这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了解群众的意愿,代表群众的利益,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惟书、不惟上”。讲政治是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完全一致的,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保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全面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就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邓小平同志指出:“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14]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能不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直接影响到党风建设以至整个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从反腐败中揭露出来的问题看,一些干部甚至一些中高级干部成为腐败分子,除了自身堕落蜕变的内因外,也暴露出我们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首先要严格要求。严格要求,就是要按照党章规定,教育他们模范地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强调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要求,有着现实的针对性。一方面是我们一些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职务升了,权力大了,直接监督他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因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以致犯了错误。另一方面是有些党组织放松了对干部的严格要求,许多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基本上处于无人教育、无人管理的状态。不能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甚至下级吹捧上级,上级哄着下级,上下级之间、平级之间丧失了党的原则,助长了庸俗作风的蔓延。还有一种情况,有的党组织平时对干部的缺点、毛病不闻不问,当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处理时,不但不思自身疏于教育、管理之责,反而责怪执纪、执法部门,并为自己开脱。可以说,要求不严,是近几年来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犯错误的一个重要原因。实践证明,常打招呼、常提醒,是爱护干部最有效的方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在经济活动比较活跃频繁的情况下,发现问题就及时帮助纠正,发现苗头就敲一下,或者打个招呼,这样很多问题就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才不会有“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的大患。其次要严格管理。我们党的干部是国家和社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是公共权力的代理人、执行人,对他们缺乏有效的管理,必然会产生腐败。但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民主生活、考察述职以及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有的名存实亡,有的化为乌有。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废弛,逐渐使一些干部的理想信念在歌舞升平中淡化,道德操守在膨胀的私欲中磨灭。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人违法违纪的现象十分令人瞩目。因此,对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管理,不仅要抓好选拔任用工作,还要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特别是对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地帮助他们加以纠正,切实使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成为他们的行为规范。
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就要加强党的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认为,端正党风,克服消极和腐败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15]制度建设是和思想建设相辅相成的。对于领导干部行为的约束和对党的组织机制运行的影响来说,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对于有效地防止不正之风,及时地揭露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6]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动和促进社会风气进步,当前要首先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党内制度的建设:
一是党内民主制度的建设。我们党从成立那一天起,它的组织生活就是建立在完全民主的基础之上的。具体地说,一是党内所有成员之间是平等的;二是每个党员都是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的主人;三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成员的权力来源于相应范围内的党员;四是党内重大问题的决策只能由相应的领导机关集体作出。但是,由于制度建设未跟上,党章规定的民主原则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党的实际生活中并未得到很好的体现。这是党的自身建设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我们工作中发生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因为如此,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7]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就是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因此,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党员大会和代表大会制度、党委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选举制度、报告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罢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平等地位,使党章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和充分实现。
二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的建设。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我们党科学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原则,是马列主义认识论和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和组织建设中的具体运用。对于这一保证党内生活的运行秩序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众所周知,发生陈希同、王宝森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领导班子内部民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深刻教训是领导集体民主决策和监督制约功能严重弱化;突出问题是一些权力过分地集中在个人手里,该集体民主决策的事情,由个人拍板定案,说了算。历史和现实都说明,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权力过分集中,就会使理智的判断受到扭曲,权力就会成为绝对的权力。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首先要解决一些党组织负责人不能认真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的问题,克服一些单位存在的“他们既没有使会议的参加者对于所要决定的问题,在会议以前具有思想上的准备,在会议上,又没有造成便于展开讨论的气氛,实际上形成强迫通过”,“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18]的现象。作为主要领导干部,要对日常工作负起第一位的责任,但要明确在一个领导班子中,“书记”不是在“委员”之上,而是在“委员”之中,他们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个人作用要通过集体领导来发挥,集体领导要由个人负责去实现。同时也要解决一些同志在思想认识上片面强调维护团结,放弃不同意见争论,以及盲目依赖,不敢发表不同看法,甚至庸俗地奉承迎合某些错误意见等糊涂观念和不良作风。其次要纠正一些地方在执行上级的决策和指示精神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损害整体利益来满足局部的需要,把自己所分管的地区或部门看成是自己的势力范围,自成系统,自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否则,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体领导的权威十分有害。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就失去了政治保证。邓小平同志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19]因此,必须加强民主集中制制度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秩序,保证党内生活的质量。
三是党内监督制度的建设。党内监督的实质,就是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搞好党内监督,关键是要搞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邓小平同志认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他说:“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同级的领导成员之间彼此是最熟悉的。”“同等水平、共同工作的同志在一起交心,这个监督作用可能更好一些。”[20]没有监督就容易出现少数人专断、窃权、滥用职权的问题,党的事业就会因此而毁在这些人的手里,稳定的社会局面也会因此而发生动荡。搞好党内监督,要把重点放在对权力进行制约上。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不能职位越高,制约越少,管理越松。若是这样下去,他们不但做不成领导,最后会连普通的“老百姓”也做不成。有了严格的监督,即便有的人思想作风差一些,法纪观念淡薄一些,但因为受到监督,也会使其少犯错误。有的人这也不怕,那也不怕,但就怕群众,就怕自己的丑态被新闻媒介揭露。这说明,有效的监督可以使党员干部提高警惕,增强组织纪律观念,遵守党纪国法,减少腐败现象的滋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搞好党内监督,就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惟一有效的方法”。[21]古人尚能“吾日三省吾身”、“见贤思齐”,身为共产党人,更应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警戒自己,提醒别人,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然而,现在真正能够这样去做的,却很不容易。我们的党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如果放弃对自己所作所为的检查,放弃对自己内省自律,放弃对党内不良倾向、不良思想作斗争,那么它的“健康肌体”必会因失去“防病”的保障而受到侵害。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监督意识。提倡监督,容许监督,主动地接受监督,是一个政党有力量的表现和政治上成熟的标志。只有加强监督,才能坚持党的宗旨,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提高党的威信。只有主动地接受监督,才能在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实施上,虚心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减少失误,取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要号召监督,欢迎监督,维护监督,正确地对待监督,自觉地接受监督,通过监督不断完善自己,提高素质,改进工作,以保证党的肌体的健康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就要严肃党的纪律。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革命,就是靠纪律;我们的建设要取得成功,也要靠纪律。严肃党的纪律是我们党的历来主张和优良传统,是我们取得革命和建设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只有严肃党的纪律,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战斗力,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步调一致地为实现党的任务而奋斗。严肃党的纪律,关键是要严,不严就是放纵。但是,当前一些地方执纪不严仍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有的对违纪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或瞻前顾后,或畏首畏尾。有的甚至放弃原则,是非不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一些违纪问题该查的没有查,该处理的没处理,该重处分的给予了轻处分。这样做严重损害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只能使一些人更加有恃无恐,在错误的泥潭里越陷越深。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严肃执纪,同时又要正确执纪,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坚持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既不能夸大错误事实,或者把是说成非,也不能无视错误事实,对违纪者姑息迁就,坚持按党纪条规办事,防止主观随意性。正确执行党的纪律,就要切实做到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决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严肃党的纪律,我们还应看到,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党员自觉基础上的纪律,努力提高党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抓住违法违纪事例和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向党员、干部进行理想、宗旨教育,党纪政纪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自律水平,这是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和加强党的纪律的基本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深刻理解、认真实践邓小平党风建设思想,就一定能把党组织建设好,把党风搞好,以优良的党风促进社会风气进步,把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1]《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66页。
[2]《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8页。
[3]《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74页。
[4]《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78页。
[5]《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18页。
[6]《人民日报》1991年10月22日。
[7]《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00页。
[8]《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0页。
[9]《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57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
[11]《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19页。
[12]江泽民《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
[13]《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68页。
[14]《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28页。
[15]《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2页。
[16]《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
[17]《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46页。
[18]《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31页。
[19]《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03页。
[20]《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310页。
[21]《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10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