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活动的内涵及向度

一、学习活动的内涵及向度

(一)学习活动的内涵

学习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被视为推动学习者认知发展的首要源泉。要理解学习活动的概念需要将其放入学习系统中进行考察。心理学通常将学习定义为“通过获得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行为潜能的相对持久的变化”,但个体的行为潜能并不会立即表现出来,需要设计者通过活动将其挖掘出来。[29]“学习活动”一词经常被人们提及,但关于它的概念目前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解释。学术界使用较广泛的是杨开城的定义:“学习活动是指教师学生为了达成特定学习目标而进行的操作总和。”[30]学习活动作为一个系统,必然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组成。学界普遍以活动理论为学习活动设计的理论基础。乔纳森指出:“活动理论认为活动是主体为达到一定的目的,在既定的规则框架内使用工具,群体成员分工合作,实现与周遭世界的交互。”[31]活动理论指导下的学习活动是由学习主体、学习客体、学习共同体、学习任务、学习工具及活动规则组成的动态的系统。也有学者从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出发,认为学习设计包含“情境、协同、任务、支架、展示、反思”六大要素,其顺序是动态的。[32]

(二)学习活动的三个基本向度

由于教学条件下的学习环境包括客体(主要是实物和知识)、其他主体(教师和学生)和主体自身三个方面,因而学习活动就内在地包含“主体—客体”向度、“主体—主体”向度和“主体—自身”向度三个基本向度。学习活动的“主体—客体”向度包括教师与课程、学生与课程之间的相互作用。主体和客体之间不断地进行着双向建构,即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从而形成四类基本的学习活动:以学生改造和实践客体为主的实践活动、以学生感知和认识客体为主的认识活动、以学生占有客体满足自身享受需要为主的审美活动以及以学生检测客体为主的评价活动。在学习活动的“主体—主体”向度上,教师与学生进行不断地交往、交流与合作,通过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相互交往、多向交流和相互合作顺利完成教学目标。在“主体—自身”向度上,教师或学生在自主建构知识时于自我意识、自我体验、自我理解、自我实践、自我反思与自我评价中逐次形成自我、发展自我,表现出自己独特的个性。[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