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卜、祝、史

(一)巫、卜、祝、史

“巫史”“祝史”“祝卜”“巫祝”在文献中的连用,说明三代的巫、卜、祝、史在职能上往往是互通的。然随着三代政治文明的演进,巫觋在政治、文化中的地位呈现出不断衰落的态势;而卜、祝、史随着职能的进一步分化,形成各自的职守之学。卜、祝、史在三代散文的制作和传播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1.巫觋

近代以来,学者将巫文化视为原始文化的主导形态,将知识技术、文化艺术等的起源归结于巫觋和巫术。远古时代,巫觋、巫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确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然就我国三代文明的演进和文化形态来看,夏以前为巫觋文化,殷商已是典型的祭祀文化,周代是礼乐文化。“在中国文字发明的时代,‘巫’所承担的职能已经是祭祀宗教的一部分,而使其自身已成为祭司之一种。这与人类学上所说的一般的巫师,有所不同。”虽然夏、商、周三代还能看到巫在政治、礼仪活动中的踪影,但巫的职能主要是祝祷祭祀神灵,不同于原始意义上的以巫术支配、操纵神灵和自然力的“巫师”。巫在文明演进中的作用和地位已然衰落了,巫术活动已从上层文化退缩到下层和民间[4]。所以,我们不能过分强调巫以及巫文化在三代文化,尤其是周文化中的地位。

据《周礼·春官》记载,巫的职责为: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国有大灾,则帅巫而造巫恒。祭祀,则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馆。凡祭事,守瘗。凡丧事,掌巫降之礼。

男巫掌望祀、望衍、授号,旁招以茅。冬堂赠,无方无算。春招弭,以除疾病。王吊,则与祝前。

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旱暵,则舞雩。若王后吊,则与祝前。凡邦之大灾,歌哭而请。[5]

“司巫”掌群巫之政令,其职责有二:一是在大旱大灾的时候率领群巫舞雩;二是在祭祀中掌降神等事。“男巫”在春季招神讨福,以除疾病;“女巫”则岁时祓除,旱时舞雩。巫的职责已主要转变为“以舞事神”。《墨子·非乐上》载商汤之《官刑》说:“其恒舞于宫,是谓巫风”,说明自商代始,巫的主要职责已是“以舞事神”。《礼记·曲礼》所载天官“六大”——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保持周初官制的原型”[6],巫已排除在外。《左传·定公四年》载周初分封伯禽于鲁,所赐官员为祝、宗、卜、史,也不见巫的影踪。这些情况均表明传统的巫已被排除在政治-宗教的结构之外,不复为文化的主要创造者和传播者。

据文献所载,三代著名的巫为殷商时期的巫咸。《尚书·君奭》载:

我闻在昔,成汤既受命,时则有若伊尹,格于皇天。在太甲,时则有若保衡。在大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格于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盘。率惟兹有陈,保乂有殷。故殷礼陟配天,多历年所。[7]

巫咸为太戊时人,巫贤为祖乙时人。周公将二人与伊尹、伊陟、甘盘等殷商名臣并列,主要彰显的是他们“保乂有殷”的政治才能。《尚书》有《咸乂》四篇,今亡佚,仅存其目。《书序》云:“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伊陟赞于巫咸,作《咸乂》四篇。”[8]《史记·殷本纪》载:“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伊陟赞言于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作《太戊》。”[9]

2.卜人

占卜起源于原始宗教信仰范畴中的前兆迷信,是以占具为中介进行人与鬼神之间的沟通,以之来预测未来吉凶祸福的一种活动。占卜有龟卜和骨卜。从考古发现材料看,最原始的龟卜用冷占法。在舞阳贾湖一处距今约8000年左右的裴李岗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用龟壳随葬的习俗。龟壳内盛数量、大小、形状、颜色不一的小石子,有的龟甲上还契刻有形似“目”“曰”之类的符号。安徽含山凌家滩一座距今约4600年的墓葬,出有可缀绳的玉龟,内夹八角星纹玉片。这些很可能是墓主生前从事巫术冷占卜的法器。在距今约3900年左右的泗水尹家城遗址龙山文化层出土的龟腹甲则采用燋灼法,但尚无钻凿。在距今约6000年的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遗址中,发现有灼烧而未施钻凿的卜骨。在4000年前的龙山文化时期已经是甲、骨占卜并行[10]。由此可见占卜起源之早。

占卜至商代达到了鼎盛。殷商甲骨占卜已经非常成熟和规范,并随着殷商王权政治的强化而逐渐制度化,成为固有礼制的组成部分。殷墟甲骨占卜,并非由一人包揽,卜人群有专职分工,程序烦琐。甲骨的整治与书刻,须经过取材、锯削、刮磨、钻凿、灼兆、刻辞、书辞、涂辞、刻兆等程序。《周礼》记载掌管卜事的有以下职官:

龟人 取龟,攻龟(即杀龟,锯、削、刮、磨当亦属之)。

菙氏 掌共燋契(即准备所以灼的燃料)。

卜师 作龟(即扬火以灼龟,钻、凿之事当亦属之)。

大卜 作龟,命龟(即告龟以所卜之事)。

占人 占龟(即视兆坼以定吉凶),系币(即书其命龟之事及兆于策而系之于龟)。

从出土的许多同版同属于一个卜人的卜辞,其字形结构和风格的不同,证明卜者与刻辞者不属于一人,卜人并不一定是刻者。这证明《周礼》“所记虽是理想的周制,但亦非一无所本。”同时,甲骨有王室与非王室之别。王室的占卜,常用于典礼上,有卜官专管,要刻辞以资慎重考验,有较精细的整治以及准备归档的记号等;而王室以外的一般占卜,是日常所用,整治粗简,并不准备刻辞[11]

现存甲骨刻辞主要是商代后期和周代前期的文字记录,约有16万片左右。商代甲骨刻辞主要是从公元前14世纪后期盘庚迁殷到公元前11世纪中叶帝辛灭亡前这一时期的记录,主要是卜辞,还有少量的记事刻辞和表谱刻辞。西周甲骨刻辞主要是武王、成王、康王时期的,其次是文王时期,还有昭王、穆王时期的记录[12];只有一小部分为卜辞,多数是与占卜有关的记事刻辞,还有一些是筮数。西周甲骨刻辞记载了不少周初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职官。“虽然文辞简约,但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记载周初历史活动的‘大事记’。”[13]

商代甲骨刻辞中最普遍的是祭祀、战争、田猎、旅行、疾病、风雨、吉凶和其他关于神灵、自然现象以及人事有关的记录。就其性质类别言,基本上可分为五类:第一类为卜辞;第二类为与占卜有关的记事刻辞;第三类是与占卜无关的特殊记事刻辞和一般性记事刻辞;第四类是表谱刻辞;第五类是“习刻”。大致说来,卜辞是殷墟甲骨刻辞的主体,约占到99%,后四类合起来大约只占到1%左右,其中第三类最少,第二、四、五类的数量,均各比第三类高出好几倍[14]

卜辞是甲骨刻辞的大宗,并且在当时已是一种成熟的文体。但诸如与占卜有关的记事刻辞,大部分的一般性记事刻辞,我们很难将其看成是真正意义上的散文作品。表谱刻辞,根本就不属于文学的范畴。虽然特殊的记事刻辞对事件的记述相对比较完整、简练,但多出于旌功铭记,以作为特殊性的信物凭符、保存物品或献祭品,所以在表达方式、表现功能方面必然是有限制的。所以我们不能笼统地断言甲骨刻辞是文学作品或不是文学作品。在甲骨刻辞中,既有不同的形式,也有不同的内容;有一些属于文学的范畴,有一些则不属于文学的范畴;有一些可以看作文学作品,有一些则仅仅是与文学有关的资料[15]

从文明发展进程和现有考古发掘情况来看,商代已进入青铜器时代,具有很高的文化发展水平。从甲骨文的字汇来看,至少有1500字汇,且语法比较严密,与后世语法相近,因而足够可以产生像《盘庚》那样的长篇诰命。“诰”这种文体,在商代就已经产生。董作宾《王若曰古义》一文中引述了一版甲骨,上刻有:“王若曰:羌女……”说明《尚书·商书》里的“王若曰”“微子若曰”并不是周人所拟作[16]。徐正英通过对甲骨刻辞的考察,认为商朝人具有重视文化建设的浓厚尚文意识;通过考辨刻辞中的“占”“谱”“册”“祝”“诰”等古代文体的雏形,说明商朝人已初具朦胧的文体意识;通过对刻辞字、句、篇的例释,确认了商朝人已具备较明晰的写作意识[17]。对商人的尚文意识、文体意识和写作意识的体认,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商代散文的发展水平。

由于甲骨材料(书刻的面积、难度)的限制以及各类刻辞特有的性质和功能,限制、规范着甲骨刻辞的内容、表达方式和体制,因而甲骨不可能是长篇诰命的主要载体。长篇政令性的文告,应该是书于竹帛的,只是竹帛不易保存下来而已。因而,卜辞等不能作为商代散文发展水平的典型代表。“商代文学是可以拿《商书》来做代表的。”[18]虽然甲骨刻辞虽只有寥寥数字,但在措辞上亦颇费斟酌选择之功,从中我们可以体认到商人注意修辞技巧、句式变化、琢句炼字的追求[19]。所以说,甲骨刻辞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反映了商代散文的发展水平。

3.祝官

祝,《说文》云:“祭主赞辞者。”《国语·楚语下》载祝的来源与才能说:

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洁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20]

则祝由“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者担任,掌管世系昭穆以及典祀仪式中礼物的安排和礼容的规整等一系列复杂的知识。《周礼》所载祝官,有大祝、小祝、丧祝、甸祝、诅祝五职,其职守主要在于文辞。《周礼·春官·大祝》云:

大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一曰顺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筴祝。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作六辞,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一曰祠,二曰命,三曰诰,四曰会,五曰祷,六曰诔。[21]

大祝要根据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仪式功用和目的撰作相应的文体,具有很高的文学才能。所谓“六祝”,郑司农云:“顺祝,顺丰年也。年祝,求永贞也。吉祝,祈福祥也。化祝,弭灾兵也。瑞祝,逆时雨、宁风旱也。筴祝,远罪疾。”[22]关于“筴祝”,孙诒让《周礼正义》说:“筴正字当作‘册’,《独断》作‘策’,筴即策之俗。……筴祝蓋亦多文辞,必书于简策以告神,故特以筴为名。”[23]饶宗颐先生认为甲骨文中的册祝同于《周礼》所说的筴祝,册即典册。册祝不仅仅应用于远罪疾,还用于弭灾兵等仪式之中[24]。从《尚书·金滕》《洛诰》和《逸周书·克殷》来看,西周时的史、作册也擅长此道[25]。六祈,郑司农云:“类、造、禬、禜、攻、说,皆祭名也。”郑玄云:“天神、人鬼、地祈不和,则六疠作见,故以祈礼同之。”[26]

“六辞”,郑司农云:

祠当为辞,谓辞令也。命,《论语》所谓为命禆谌草创之。诰,谓《康诰》《盘庚之诰》之属也。盘庚将迁于殷,诰其世臣卿大夫,道其先祖之善功,故曰以通上下亲疏远近。会,谓王官之伯,命事于会,胥命于蒲,主为其命也。祷,谓祷于天地、社稷、宗庙,主为其辞也。《春秋传》曰,铁之战,卫大子祷曰:“曾孙蒯瞆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郑胜乱从,晋午在难,不能治乱,使鞅讨之。蒯瞆不敢自佚,备持矛焉。敢告无绝筋,无破骨,无面夷,无作三祖羞。大命不敢请,佩玉不敢爱。”若此之属。诔,谓积累生时德行,以锡之命,主为其辞也。《春秋传》曰:“孔子卒,哀公诔之曰:闵天不淑,不憗遗一老,俾屏余一人以在位,嬛嬛予在疚。呜呼哀哉尼父!无自律。”[27]

郑玄补充、修正郑众之说曰:

祠者,交接之词。《春秋传》曰“古者诸侯相见,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辞之辞也。会,谓会同盟誓之辞。祷,贺庆言福祚之辞。晋赵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文子曰:“武也得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是全要领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北面再拜稽首,君子谓之善颂善祷。是祷之辞。[28]

郑司农认为,“此皆有文雅辞令,难为者也。故大祝官主作六辞。”[29]则大祝兼综事神与事人两类才能。“六祝”“六祈”主鬼神示,“六辞”交接生人。又《周礼·春官·诅祝》载:

诅祝掌盟、诅、类、造、攻、说、禬、禜之祝号。作盟诅之载辞,以叙国之信用,以质邦国之剂信。[30]

则诅祝进行盟、诅之载辞的撰作。盟即盟誓,载辞即载书,也就是盟誓之辞。诅即咒诅。

祝官善为文辞,所以刘师培《文学出于巫祝之官说》以六祝六辞为文章各类体裁的原始,“盖古代文辞,恒施祈祀,故巫祝之职,文辞特工。今即《周礼》祝官职掌考之,若六祝六辞之属,文章各体,多出于斯。”[31]邓国光认同“六辞”为后世各体文章“原始”之说,并以为六辞“启动了抒情式的文书传统,令文书具备了与诗赋同类的属性。”[32]

商周祝官擅长文辞的才能在文献中有所反映。《大戴礼记·公冠》(“冠”原作“符”,据王聘珍、戴震、孔广森说校改)载:“成王冠,周公使祝雍祝王,曰:‘达而勿多也。’祝雍曰:‘使王近于民,远于年,啬于时,惠于财,亲贤使能。’”[33]此又见于《说苑·修文》《孔子家语·冠颂》等,文字略有小异。祝辞虽简短,但涵盖了王者施政所需践行的主要方面,且饱含诫勉,可谓达辞。此冠辞与郑玄所说六辞中的“祷”相类。

《逸周书》中有《殷祝》和《周祝》二篇,风格完全不同,但均可见祝擅长文辞的一面。《仪礼·士丧礼》说“商祝袭祭服禒衣次”,“夏祝鬻余饭”,其实夏祝、商祝都是周祝,“以习夏礼谓之夏祝,以习商礼谓之商祝。”(胡培翚:《仪礼正义》卷二十六)《礼记·乐记》云:“商祝辨乎丧礼,故后主人。”孙希旦解释说:“《士丧礼》有商祝、夏祝。凡袭、殓,皆使商祝;设奠,皆使夏祝。盖二祝皆《周礼》之丧祝,习商礼者为商祝,习夏礼者为夏祝。”[34]如此,夏商二代的一些礼仪和仪式诵辞确实是流传到周代,且为周祝所掌握。《殷祝》篇写汤放桀立为天子的故事,然所写具体情节,与历史记载迥然不同,充满了理想化的特点。潘振以为是:“臣下作此解,借殷以诫王。祝官读之,见佩德如汤者王,不佩德如桀者亡。”[35]胡念贻先生认为“是一篇理想化的历史小说。”[36]

《周祝》篇似格言的汇编。陈逢衡说:“此周祝垂戒之语。……通篇悉为韵语,似铭、似箴,盖直开老氏《道德》之先,匪特作荀子《成相》之祖。”唐大沛认为:“此篇作于周祝,故以名篇。……古人垂戒之文不一体,此篇似箴似铭,尤为奇绝。予反覆读之,窃叹作者其有忧患乎?其当厉、幽无道之世乎?不然,忧国忧民之心何若是之愷切缠绵而无已也?”[37]其文曰:

故曰:文之美而以身剥,自谓智也者故不足。角之美杀其牛,荣华之言后有茅。凡彼济者必不怠,观彼圣人必趣时。石有玉而伤其山,万民之患在□言及。时之行也勤以徙,辟召道者福为祸。时之从也勤以行,不知道者以福亡。故曰:肥豕必烹,甘泉必竭,直木必伐。[38]

语句齐整而押韵,但句子之间缺乏连贯浑成的有机联系,当是格言、俗谚的汇集,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称》篇相似。李学勤先生说,“祝是专掌文辞的,他们在工作之中,积累辑集一些格言谚语,正是其职业的需要。《周祝》篇,以及文末誓辞与之近似的《殷祝》篇,来源或即如此。《周祝》开篇即说‘闻道’,《殷祝》也谈到阴阳、雌雄等范畴,很值得注意。这可能对道家《老子》《称》篇何以采取类似的体裁给予暗示。”[39]所以说《周祝》是祝官口诵的职业文献,是一篇语类文献的汇辑。《周祝》的文本结构虽如断线之珠,看似缺乏有机的联系,但却有着内在的一贯精神,即对秉要执本、君人南面之术的阐发。君王是“隐含的读者”,是既定的言说对象。

4.史官集团

据《吕氏春秋·先识览》的记载,夏代已有太史并职掌图法,惜尚不能确证。在殷商卜辞和鼎彝中屡见“史”“作册”之职;在周初的史官里,有部分来自殷遗,所以商代中后期以来设有史官是确信无疑的。在周代,史官群体和史职均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据学者研究,周代各类专称史官的职名有9类29个,其所涉职事竟达39种之多。通过这些职责的行使和相关经验、知识的累积,最终构成史官丰富的职守之学,包括文职之学、馆职之学、礼职之学、史职之学、“天”职之学和武职之学,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史官职守文化[40]

在周代,上至君王、公卿,下至一般的部门和机构,执其文书、秘书之事者均为史职人员。史官要起草、撰写各类文书,如册命、盟誓、讼辞、聘书、赗遣等。故朱希祖说:“周官五史,大抵皆为掌管册籍、起文书草之人,无为历史官者。惟五史如后世之秘书及秘书长,为高等之书记;府史之史,则为下级书记耳。”[41]金毓黻也说:“史之初职,专掌官文书及起草文书,略如后代官府之掾吏。”[42]

史官还肩负有记言和记事的职责。主要记录君主和公卿大夫的言辞和王朝及诸侯国发生的重大事件、世系和历史上的成败经验教训。《尚书》多载君王、诸侯的训、诰、誓、命之辞;《国语》多载卿大夫的嘉言善语;《左传》亦载春秋时人称引“史佚有言”“史佚之志”等,说明君王、卿大夫的嘉言善语每每被史官记录下来,传诸后世。《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说明自夏末殷初,就已将历史大事书于简册。而《尚书·顾命》和《逸周书》中的《世俘》《克殷》等是周初史官驾驭宏大叙事能力的体现。

史官还掌管档案文书、姓氏户籍和文献典籍的收藏。周代史官负责的政府档案,主要包括政府机要、册命文书、盟誓文书、狱讼文书、乡贤能文等。档案既有正本,又有副本。史官保管各类档案文书,主要用于日后的覆视和审核。史官所掌政令文书主要有以下内容。第一类是用于祭祀和朝廷礼仪的节目单。《周礼·春官·大史》云:“大祭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读礼书而协事。祭之日,执书以次位常,辩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大会同朝觐,以书协礼事。及将币之日,执书以诏王。”[43]《周礼·春官·小史》:“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簋。”[44]此类节目单用以排定行礼者的位次及仪式先后等。《仪礼》等礼书的形成应与之有关。第二类是记录王命的诏令文件。《周礼·春官·外史》:“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45]郑注:“书王令以授使者。”《御史》:“掌赞书”,郑注:“王有命,当以书致之,则赞为辞,若今尚书作诏文。”[46]此类记录王命的文件与《尚书》的资料有关。孙诒让认为御史既掌记事,又掌中秘藏书,“与小史、外史所掌,内外相备,故史特多。”[47]第三类是四方诸侯呈于王的奏书。《周礼·春官·内史》:“凡四方之事书,内史读之。”[48]第四类是前代流传下来的文件法典。《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49]。这些是《尚书》编纂材料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孙诒让说《尚书》为外史所掌。可见周代史官典藏的文献典籍十分丰富,包括三皇五帝之书、邦国之志、四方之志、世系,还包括各类礼书、占书、图籍、法典等。孙诒让说:“凡周代文籍,并掌于史官。”[50]这一职守为史官赢得了较大的裁决权力。

史官还负责在各类仪式上宣读文书、礼法或典籍。如宣读册命、刑书、聘使礼单、誓诫文书、礼书、礼法、诔书、赗遣、祝祷、典籍等。读书亦有“繇书”“书”之称。王国维说“古之书皆史读之”[51]

由于史官智通天人,掌管周家档案典籍,所以常对统治者进行规谏和提供咨询。《周礼·春官·内史》:“掌叙事之法,受纳访以诏王听治。”[52]郑玄注:“纳访,纳谋于王也。”《大戴礼记·保傅》云:“博闻强记,接给而善对者,谓之承。承者,承天子之遗忘者也。常立于后,是史佚也。”[53]在规谏和提供咨询时,史官往往称引前代档案、历史掌故和嘉言善语,以动听者,使散文文献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

史官集团是三代散文的主要创作者和传播者。龚自珍《古史钩沉论》云:“周之世官,大者史。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54]刘师培在《古学出于史官论》中也说:“是则史也者,掌一代之学者也。一代之学,即一国政教之本,而一代王者之所开也。”[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