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狭义的“数字卦”到广义的“数字卦”[1]——“数字卦”名称概念考

从狭义的“数字卦”到广义的“数字卦” [1]——“数字卦”名称概念考

朱赟斌|兰州城市学院

《周易·系辞》曰:“夫《易》彰往而察来,而微显阐幽,开而当名辨物,正言断辞则备矣!”可见“当名辨物”是研究的最基本要求。“数字卦”的名称并不是张政烺首次提出并使用的。他以前的研究者称“奇字”“族徽”,张政烺最初称“易卦”,其他有“筮卦”“筮数”“筮数易卦”“卦画”等,到学者们开始使用“数字卦画”“数字卦爻”“数字卦象”“数字易卦”时,应该说“数字卦”名称已经形成了。[2]“数字卦”的名称应该说是学界的约定俗成,王化平猜测李零有可能最早使用“数字卦”[3]这个名词。

根据张政烺的“自述”[4],奇字可能是“易卦”,“数字卦”似乎可以理解为用数字写成的《周易》卦。具体而言,可以将数字根据奇偶性变成阴阳爻,三个数字的是单卦(八卦),六个数字的是重卦(六十四卦),四个数字的可以用“互体说”解释[5];组成“数字卦”的数字在历史上有演变集中的过程[6];两组并列的数字卦,可用《左传》《国语》里的本卦之卦“变卦”解释[7]。这是张政烺对“数字卦”概念的基本认识。这里有一个假设,如果这些数字与《周易》无关,那么“数字卦”概念似乎就不存在。暂将“张政烺”对“数字卦”认识命名为狭义的“数字卦”。

张政烺在1980年发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一文,其后的“数字卦”研究大多是沿着张政烺的思路,将出土文献中相关材料按照奇偶数的原则,分别转化为阴阳爻予以研究。这些研究者都可视为狭义的“数字卦”的支持者,区别只是在某个具体问题上可能有所不同或者深化。

刘大均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数字卦只能解决六位与三位元奇偶数图形的问题……若卜骨上的数字或线段既非六位,亦非四位或五位,而是十位以上,如扶风县齐家村西周遗址采集的卜一百〇八号卜骨,乃由十三位元与十二位元数位组成,这又是何卦呢?”[8]这应是对当时“泛数字卦化”的质疑。此质疑可引发思考用狭义的“数字卦”来解释六位、三位,甚至四位数字图形是否合理的问题。

狭义的“数字卦”复杂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像包山、葛陵、天星观等楚简的认识上。

李宗焜通过对楚简相关出土文献的研究,认为天星观、包山、葛陵楚简“数字卦”和上博简《周易》几乎出现在同一个时代,另西汉晚期仍出现“数字卦”的情形,得出“数字卦”和易卦是两个不同的系统,无相承关系,易卦的阴阳爻也不是由“数字卦”变化而来的。[9]李宗焜的结论是出土楚简与《周易》没有相承关系。同时他认为按照奇偶原则,“一六八”对应的是“艮()”,那么“五六八”“一六八”也可转换为“艮()”,他们之间应该有所区别。李学勤通过考察楚简“数字卦”数字的书写方式,提出楚简中的筮数并非数字而是卦画。[10]宋华强经过研究古数字的写法,否定了李学勤的楚简卦画说,他认为楚简“数字卦”的说法是成立的。[11]但仍没有解决包山、天星观、葛陵楚简的系统归属问题。王化平通过对少数民族筮法取数的研究提出“数字卦”阶段说[12],三画卦阶段、四画卦阶段,六画卦阶段等,进一步指出先秦筮法可能存在多个系统,因而“将数字卦转写为易卦的做法就只是一种推测”[13]。试想六画卦阶段可以用来解释楚简六位筮数,但楚简六位筮数一定属于《周易》系统吗?张朋根据李学勤将西周中期房山镇江营卜骨上的“数字卦”转变为《周易》的做法[14]提出疑问,“在卦变过程中,这里的‘七’变成了‘八’,‘七’变成了‘五’,‘六’变成了‘八’,‘六’变成了‘七’——反过来的数字变化也是一样混乱,”[15]应是两次占筮的记录,不同于《左传》《国语》中本卦之卦的说法。狭义的“数字卦”提法中本之卦说遇到挑战,或者说狭义的“数字卦”还能否成立。吴勇最初的假设是,如果认为是易卦,则组成易卦的就应该是符号,而不是数字,“数字卦”的提法就不存在[16]。数字作为卦画,“数字卦”的名称还能否存在?类似的说法,还有于茀的观点。于茀分析包山、天星观、葛陵楚简的“数字卦”皆有“一、八、五、四”四个数字,赞成李学勤的观点“一、八”为阴阳爻,“五、四”应为两种特殊的记爻符号,但不同意李学勤所谓书写不规范的观点。[17]

以上是对狭义的“数字卦”质疑能否成立最具代表性的观点。这些观点主要体现在对出土楚简相关材料的研究上,一方面是否属于《周易》系统,能否按照张政烺的说法进行《周易》转换;另一方面符号是否已经出现,而不应该再看作数字。第一种情况,如果不属于《周易》系统,狭义的“数字卦”名称概念自然不能存在;第二种情况可分为两种,如果符号与《周易》无关也就类似与第一种情况,如果符号与《周易》相关,那么问题是如何界定材料的“数字卦”和“符号卦”属性的不同。

关于淳化县发现的西周筮数陶罐的研究中,徐锡台指出陶罐上数字图形画,按照奇偶原则转换为阴阳符号卦,其顺序基本与《周易·杂卦传》相同,“认为奇偶数图形画,就是周、商时期的《易》卦原型”[18]。廖名春对长安西仁村数字卦陶拍进行研究,认为六组数字卦排列顺序与《周易》卦序相同,应属于“其经卦皆八,其别卦皆六十有四”的易卦系统。[19]李学勤也认为长安西仁村陶拍可能是西周存在《周易》经文的证明。[20]在上述陶罐和陶拍发现以前,肖楠对殷末周初安阳殷墟发现的“易卦”卜甲研究时,曾指出卜甲中甲之“九、六”二字及其上的符号“”可能与《周易》爻题和重卦有关,[21]冯时将安阳殷墟“易卦”卜甲上的文字考释为“阜六、阜九”,即大阴、大阳或者老阴、老阳,他还进一步讨论了卜甲的“四维”观念。[22]董珊发布的可能是两周之际的铜戈“数字卦”,按照奇偶转换皆为《周易》“鼎”卦,铜戈铭文也与“鼎”卦初六、六五的爻辞紧密相关。董珊还根据三易的特点,“从文本上看,最大区别不在卦与爻,而是在于卦序”[23],“三易并占”,但筮法各不相同,并进一步认为“设若战国《周易》简和秦简《归藏》在1979年以前出现,相信张政烺先生必然会考虑到数字卦与三易的关联,不会局限于《周易》了。”[24]这是在对狭义的“数字卦”给予肯定的同时,发展了狭义的“数字卦”概念属性,扩展了其内涵与外延。[25]

以上根据出土文献研究“数字卦”与《周易》关系成果,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回答对狭义的“数字卦”的质疑。通过楚简相关材料的研究,对狭义的“数字卦”进行质疑,一直延续到2013年底清华简《筮法》公布后了。李学勤认为,“我曾一度猜想楚简所谓数字卦其实都只是卦画,如今见到《筮法》,知道想法是错误的”,他通过十二地支与数字爻的对应表[26],得出“由此确证数字卦是以数字构成的卦”。[27]李学勤在这里谈的“数字卦”,显然不同于张政烺狭义的“数字卦”及董珊对狭义的“数字卦”的“修正”。首先,应该包括《周易》系统,即狭义的“数字卦”;其次,也包括三《易》系统中的《连山》《归藏》,即董珊的说法;再次,也包括天星观、包山、葛陵等楚简所载的目前不能确定的系统,“因为其数字卦的结构,与实占的数字卦,形式基本一致”[28];最后,还应包括古代“筮占”中所有用数字来构成的卦。[29]这里将李学勤对“数字卦”的认识称为广义的“数字卦”。

可以将广义的“数字卦”书写为不带引号的数字卦,而狭义的“数字卦”书写为带引号的“数字卦”,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尽管在书写上有了区别,但是读音上仍不能区分,还需要加上广义和狭义两字。

认同(或者使用)广义的“数字卦”的大多数学者有一个共识,数字卦应是实占的结果,而阴阳爻卦画应该是筮书上的记录。丁四新认为易卦可分为本卦和用卦,本卦指在三《易》经文中,以经爻表现两种爻画之一般形式的卦画;而用卦即筮卦,是以揲蓍法在具体占筮过程中演算出来的卦画。[30]《筮法》出版以前,有学者就指出,“所以说楚卜筮简用数字卦的形式记录当时实得之卦,与《周易》这样用阴阳爻作卦符的筮占工具书同时并存,并没有矛盾之处”[31];梁韦弦认为“当时的筮书是用两个数字或两个符号写成的,而卜骨与青铜器等实物上所见的易卦是占筮的记录,所记的是占筮得到的实际数字,用这些数字将卦爻记写下来,便于识别是动爻还是不动爻。筮书不是具体的占筮结果,没有必要,实际也不能将占筮所能得到的数字都包括进去,因为那样写起来就不只是六十四卦了”[32]。清华简《筮法》出版后,李尚信曾指出清华简《筮法》筮例并非实占例,他主要是针对学者用不同筮数出现的概率来进行统计学的研究而提出来的。[33]《筮法》应该是为占筮假设的某种情况,某种程度上仍可看作“实占”,属于“数字卦”。学者们用《筮法》“数字卦”来区别《周易》类出土文献,如上博简《周易》、阜阳简《周易》、帛书《周易》,也用来区别秦简《归藏》和清华简《别卦》,认为上博简、帛书《周易》及阜阳简的“一(七)、八”和秦简《归藏》、清华简《别卦》的“一(七)、∧(六)”[34]已经符号化了。[35]

刘光胜认为“符号卦的形成始于爻的符号化,以出现频率高的两个筮数上升为阴爻、阳爻为重要标志,清华简《筮法》所展现的这种符号爻与数字爻之间的功能分工,很可能是筮数八、五、九、四向六、七集中的原理与依据。”[36]张政烺曾通过“数字卦”用数体系的研究,认为易卦阴阳爻可能是由筮数“一、∧(六)”变化而来。[37]张政烺的先见,在《筮法》中得到证明,只不过筮数“一”可能在大多数“数字卦”中是指筮数“七”,至少在包山、天星观、葛陵楚简中应是这样。

以上的推理是建立在《易》源于“数”,筮数可以转化为符号卦,符号卦来源于筮数的前提下。从这个角度认识广义的“数字卦”,可能还有两点须要讨论。一是从实占的角度出发,如果实占中得到的“数字卦”筮数由“六、七”或“七、八”构成,那么如何区别其与《筮法》中只有筮数“六”或“七”或“六、七”组成的三爻卦,也可以思考《筮法》中只有筮数“六”或“七”或“六、七”组成的三爻卦,是数字卦还是符号卦?二是在文本中,如何才能确定是符号卦而不是数字卦。如果上博简、帛书《周易》及阜阳简的“一(七)、八”和秦简《归藏》、清华简《别卦》的“一(七)、∧(六)”是由筮数转化为符号,那么其卦画还能不能称为“数字卦”?再如《左传》《国语》中的筮例,一定是符号卦而不可以是数字卦吗?《左传》《国语》是“史书”[38],包山、天星观、葛陵楚简是“档案”,“史书”和“档案”的区别是符号卦和数字卦的区别之所在吗?

丁四新认为“不但出土《周易》诸本的爻画属于阴阳性质,而且秦简《归藏》和清华简《别卦》(包括《筮法》的三位卦)的爻画也属于阴阳性质”[39];雪苗青对《筮法》诸例做了分类,认为《筮法》诸例卦分为元符卦和示数卦,示数卦还可分为含数卦和数字卦,示数卦占少数,其中只有一例能确认为数字卦[40]。以上两位学者进一步研究区分了楚简材料中的“数字卦”与“符号卦”。

吴勇的观点可备参考,“出土楚简乃至其他出土材料中所见的易卦符号均不是由数字构成的,而是由符号构成的,在经文中,只用两种符号,它不是数字‘一’和‘八’,而是阴阳卦画;在实际占筮中,用到四种符号,也不是数字‘一’‘五’‘六’‘八’或别的数字组合,而是四象符号”。[41]清华简《筮法》的出土,肯定了楚简“数字卦”的存在。吴先生“四象符号”的观点对《筮法》的认识有所启示。《筮法·爻象》专列筮数“四、五、八、九”诸爻的取象,如果“老阴、老阳、少阴、少阳”与四恶爻有关,那么《筮法》筮数“一(七)和∧(六)”能否认为是“非老、非少”,且已经符号化了?丁四新认为“六、七为经爻,是构成卦爻画的本体,其爻象不言自明,最为一般——先象天地,后象阴阳;而八、九、五、四为用爻,目的在于占变和预示吉凶”。[42]

对以上学者观点的梳理,有必要也有助于重新审视“数字卦”与“符号卦”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数字卦”到底是“数”还是“象”的问题,关键点不在于“筮书卦爻记写”和“实占卦爻记写”[43]书写形式上的区别,应该是研究确定二者之间到底是否存在转化,如存在转化则转化的历史时间、历史背景、转化方式、具体内容以及背后的思维方式。有学者认为在数字卦和阴阳卦之间,可能存在筮数“六、七”向“天爻(奇数爻)、地爻(偶数爻)”转化,再由“天爻(奇数爻)、地爻(偶数爻)”向阴阳爻观念化的过程。[44]

张政烺曾讨论过阴阳爻形成的标志,“阳爻形成的标志在读音上,到爻题有初九、用九即已完成”,“阴爻形成的标志在字形上,到∧分裂为两段横画才算完成”。[45]如果把张政烺认为阴阳爻形成的标志作为问题的出发点,那么把用阴阳爻符号“--”“―”之外的卦或者是把阴阳爻符号“--”“―”形成之前的卦,不妨称之为更为广义的“数字卦”。这无疑将是真正意义上的“泛数字卦化”论。

【注释】

[1]基金项目:兰州城市学院青年教师科研资助项目:“清华简《筮法》对数字卦研究的再认识”(LZCU-QN2016-18)。
作者简介:朱赟斌,甘肃通渭人,兰州城市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先秦文学、易学、诗经学。

[2]参见邢文:《数字〈周易〉形成的若干问题》中对“数字卦”“易卦”“筮数”“卦画”名称及概念的考辨,载郑吉雄主编的《周易经传文献新诠》,台大出版中心2010年版,第51~64页。

[3]王化平、周燕:《万物皆有数——数字卦与先秦易筮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页。

[4]张政烺:《张政烺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1年版,“自述”。

[5]张政烺:《殷墟甲骨文中所见的一种筮法》,载《文史》第24辑,1985年。

[6]见《帛书〈六十四卦〉跋》,张政烺:《张政烺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4~36页。

[7]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载《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8]刘大均:《大易集成·前言》,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版。

[9]李宗焜:《数字卦与阴阳爻》,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十七本,第二分,2006年。

[10]李学勤:《周易溯源》,巴蜀书社2006年版,第277、284页。

[11]宋华强:《楚简数字卦的再讨论(稿)》,载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06,2006年8月27日。

[12]王化平:《数字卦两点思考》,载《求索》2005年第12期。

[13]王化平:《数字卦与〈周易〉》,载《周易研究》2009年第2期。

[14]李学勤:《周易溯源》,巴蜀书社2006年版,第241页。

[15]张朋:《数字卦与占筮:考古发现中的筮法及相关问题》,载《周易研究》2007年第4期。

[16]吴勇:《从楚简看所谓数字卦问题》,载《周易研究》2006年第4期。

[17]于茀:《战国简卦画问题再探讨》,载《北方论丛》2008年第2期。

[18]徐锡台:《淳化出土西周陶罐刻画奇偶数图形画研讨》,载《考古与文物》1994年第1期。

[19]廖名春:《长安西仁村陶拍数字卦解读》,载《周易研究》2003年第5期。

[20]李学勤:《新发现西周筮数的研究》,载《周易研究》2003年第5期。

[21]肖楠:《安阳殷墟发现“易卦”卜甲》,载《考古》1989年第1期。

[22]冯时:《殷墟“易卦”卜甲探索》,载《周易研究》1989年第2期。

[23]董珊认为“三易的最大区别在于占筮法(解释系统)。从文本看,三易的最大差别不在卦与爻,而是在与卦序”。张政烺认为“古代用蓍占卦有三种方法,都用八卦,重卦都是六十四卦,主要区别是卦名的不同”。笔者结合出土秦简《归藏》和帛书《周易》,从文本看卦名应是主要的区别。今本《周易》卦序不同于帛书《周易》,孰先孰后很难断定,另《连山》《归藏》是否以“艮”“坤”为首,目前尚无直接证据。

[24]董珊:《论新见鼎卦戈》,载《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四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2207。

[25]张政烺在《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中曾用“数字卦”的奇偶方法来分析四盘磨卜骨,怀疑可能属于《连山》系统,在《易辨》《帛书〈六十四卦〉跋》中,他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26]李学勤:《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四)》,中西书局2013年版,第119页。

[27]李学勤:《清华简〈筮法〉与数字卦问题》,载《文物》2013年第8期。

[28]同③。

[29]贾连翔:《数字卦的名称概念与数字卦中的易学思维》,载《管子学刊》2016年第1期。作者认为:“三《易》是筮占逐步走向学术的代表性成果,是筮占大范畴中的三条特殊支干。”

[30]丁四新:《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7页。

[31]宋华强:《楚简数字卦的再讨论(稿)》,载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06。

[32]梁韦弦:《关于数字卦与六十四卦符号体系之形成问题》,载《周易研究》2007年第1期。

[33]李尚信:《清华简〈筮法〉释例并非实占例》,载《深圳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3卷。

[34]丁四新认为“一(七)、八”和“一(七)、∧(六)”为经爻(本爻、体爻),而前者(《周易》类)对应用爻(占爻、变爻)“六、九”,后者(《归藏》《别卦》)对应用爻(占爻、变爻)“四、五、八、九”,前者通过大衍筮法得来,后者通过天地之数筮法得来。“天地之数筮法”作者指程浩《〈筮法〉占法与大衍之数》中对《筮法》占法的一种拟测。

[35]丁四新:《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页。

[36]刘光胜:《从清华简〈筮法〉看早期易学转进》,载《历史研究》2015年第5期。

[37]张政烺:《张政烺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32、34页。

[38]此处借用的“史书”“档案”是王化平对《左传》《国语》与楚简进行筮例比较时所用。见王化平、周燕:《万物皆有数——数字卦与先秦易筮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04页。

[39]丁四新:《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4页。

[40]雪苗青:《清华简〈筮法〉的高级性:元符卦和示数卦——与李学勤等先生商榷》,载《中州学刊》2017年第6期。

[41]吴勇:《出土文献中的易卦符号再认识》,载《周易研究》2010年第2期。

[42]丁四新:《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6页。

[43]梁韦弦:《出土易学文献与先秦秦汉易学史的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60页。

[44]丁四新:《周易溯源与早期易学考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29页。

[45]张政烺:《张政烺论易丛稿》,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