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妇”庞春梅

二、“淫妇”庞春梅

庞春梅是《金瓶梅》中另一重要人物,她名字中的梅字合成书名。庞春梅原来是吴月娘房中的丫鬟,吴月娘把她送给了潘金莲,后来她嫁给周守备,她也是一部《金瓶梅》后半部中的关键人物。她是一个缺乏主体意识的女性。张竹坡批曰:“春梅则惟于点染处描写之。”“至于春梅,欲留之为炎凉翻案,故不得不留其身分而止用影写也。”第十回“武二充配孟州道,妻妾宴赏芙蓉亭”中,写西门庆有意要“收用”春梅,在潘金莲的安排下,她二话不说就被“收用”了。作品写道:“西门庆叫春梅到房中,春点杏桃红绽蕊,风欺杨柳绿翻腰,收用了这妮子。”张竹坡批曰:“盖他是顺手要出春梅,却恐平平无生动趣,乃又借瓶儿处绣春一影,下又借迎春一影,使春梅得宠一事,便如水光镜影,绝非人意想中事,又最入情理。”第八十二回“潘金莲月夜偷期,陈经济画楼双美”中,潘金莲和陈经济偷情,被春梅撞见,虽然春梅赌咒发誓不会说出去,但是潘金莲叫“和你姐夫睡一睡”,“那春梅把脸羞的一红一白,只得依他,卸下湘裙,解开裈带,仰在凳上,尽着这小伙受用。”第八十五回“月娘识破金莲奸情,薛嫂月夜卖春梅”中,潘金莲和陈经济的奸情被吴月娘识破,春梅劝慰闷闷不乐的潘金莲:“人生在世,且风流了一日是一日”,张竹坡有夹批曰:“是春梅结果。”“(春梅)因见阶下两只犬儿交恋在一处,说道:‘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张竹坡批曰:“求为狗而不能矣。”她所追求的就是这种动物本能的满足,这就是春梅的人生目标。后来在守备府,因为丈夫整天操心政事,她“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先是将陈经济找来,与他私通,陈经济被杀后,她又与周义私通,“淫欲过度”,“死在周义身上”。她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妇”。是被原始的性欲吞噬的一个年轻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