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2  布局

33.5.2 布局

1)在【项目浏览器】中打开【楼层平面:参照标高】视图。

2)在【创建】选项卡下【基准】面板中选择【参照平面】,在视图中绘制参照平面进行布局,如图33-80所示(图中红色虚线为原有基准参照平面线,绿色虚线为绘制的参照平面线)。

如果要求线条在交叉点两侧的距离必须相等,可以先在交叉点的一侧画线,另一侧的线条用【镜像-拾取轴】完成。模板包含一系列的默认视图,我们将尽可能地少用默认视图,避免过度限制对象。在该例中,只用到平面视图和左立面图限制构件,不过我们还会用到前视图为表面进行拉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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