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概念界定
2025年08月10日
(一)核心概念界定
(1)海归青年教师。已有研究一般认为,海归教师是指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获得博士学位),并归国工作的教师。[14-15]这与我国多项人才计划的遴选标准基本一致,如:“千人计划”规定,申请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青年千人计划”对申请人的一项要求是“申报时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并已取得博士学位”[16]。据此,本文将海归教师界定为出生地为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获得博士学位,现全职工作于中国大陆高校的教师。
关于“青年”,李光奇曾在《“青年”年龄划分与标准管见》中将青年时期分为低、中、高三个阶段,其中14~18岁为低龄青年、18~28岁为中间层次青年、28~40岁为大龄青年。[17]“青年千人计划”对青年的年龄限定为不超过40周岁。[18]黄峰在江西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满意度的研究中,也将青年教师的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国外学者对教师早年职业生涯(Early career)的年龄划分标准亦以40周岁为界限。[20]因此,本文亦采用40周岁及以下为青年的标准。
(2)首聘期。首聘期是在近年来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逐渐开始被使用的一个概念。目前,在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工作实践中,教师签订的首个工作合同,其任期尚不统一,大多在3~6年范围内。在学界已有的关于工作适应的研究中,通常将研究对象参加工作初期的1~3年或者第一个组织任期作为主要观测期。[21]本文综合这些观点和实践,兼顾不同学科的特点,将海归教师归国工作的最初3年,即归国第一份工作的3年内任期(含3年)视为首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