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分数的权重分布

(四)教学评价分数的权重分布

要在学院内建立一套评价标准,还需对各评价数据来源进行赋权,这一工作通常由学院常设委员会负责。不同评教信息来源占总分的权重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同行评价共占据了60%的权重。其中,又为“教学实践的改进”赋予了20%的权重,在单一维度中占据主导地位。此外,学生评价和教师自我评价分别占30%和10%的权重,而校友评价的结果不纳入总体得分。

表2 教学评价中不同信息来源所占权重[13]

资料来源:https://www.cte.cornell.edu/documents/Teaching-%20Evalu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