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研究现状综述
产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的行政审批制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而出现了诸多不适应的问题,审改的实质是政府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变化并适时进行自我革新的过程。2013至2018年的5年间,国务院部委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上届政府成立之初的1700多项,削减44%,保留900余项行政许可事项,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杨小军、杨霞,2018)。[2]总体来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并已逐步呈现出从“点式推进”走向“点面结合”、从“放”和“管”“两轮驱动”到“放管服”三位一体全面推进的特征(陈朋,2018)。[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见诸于形”的工程,体现着一定的政府行为模式和管理程序的价值取向,当前审改的主要目标是坚持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李军鹏,2018)。[4]
在实践层面,2018年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组织、制度、工具三个维度。
一是组织维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层面的显著变迁主要体现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5]和行政审批局模式的设立上。2018年,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已成为各部门开展集中服务的基本公共设施和协同服务的平台,是“放管服”改革的前沿阵地,各省市四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也对行政审批局模式进行了更为深入的实践探索。组织层面的制度创新,极大提升了审批效率,冯笑、王永进、刘灿雷(2018)采用双重差分法分析工业企业数据库,发现行政审批中心的建立有效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提升了企业的进入市场倾向和生产率[6]以及创新能力(王永进、冯笑,2018)[7];毕青苗、陈希路、徐现祥、李书娟(2018)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设立行政审批中心的地级城市,其企业进入率显著提高。[8]但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运行的过程中,也会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地方政务服务中心面临来自权力清单制度、互联网平台运用、行政审批局快速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和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与需求的挑战;审改组织层面协同不足的“无意碎片化”和“有意碎片化”,没有从根本上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最为核心的权力利益之网(蒋敏娟,2018)[9];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过程中,面临着审批标准化、审管相对分离、审批局与其他部门的关系、集中审批后的行政复议等问题(方宁,2018)[10]。
二是制度维度。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央地二元互动的改革路径,中央政府侧重于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而地方政府则侧重行政审批权的相对集中行使(许天翔,2018)。[11]范柏乃、张电电(2018)以行政审批流程为中介变量,发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一体化和标准化改革、构建流程为中心的职能转变保障体系等,将有效释放职能转变的制度红利。[12]刘诚、钟春平(2018)通过我国地级市的相关数据,检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产能扩张的积极作用及局限性。[13]在对制度效果进行实证考量的同时,我国政府也在积极进行制度创新。例如,“最多跑一次”(何增科,2018)[14],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5],证照分离、证照联办、多证合一、权力清单制度(丁国峰,2018)[16],责任清单制度(刘启川,2018)[17],负面清单制度(李贵平,2018)[18],基于纵向政府职责系统嵌套理论分析大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宋林霖、许飞,2018)[19]等具体策略都是制度维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各地也在进行政务服务领域的制度创新,例如:浙江运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最多跑一次”制度改革(郁建兴、高翔,2018)[20];天津进行审批制度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简称“一制三化”)改革(王慧军、张寒,2018)[21];湖北武汉尝试将政务服务的基础业务流程合同外包给专业公司(李志明、刑梓琳,2018)[22]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由点及面、由数量向质量、由形式到实质的纵深推进格局。
三是工具维度。科技创新工具及现代治理技术在行政审批领域得以广泛应用,李颖、张玲、黄伯平(2018)提出利用“互联网+”的跨界、融合理念,整合各政府机构的政务流程,建设一体化、全过程、无缝隙的政务信息服务体系,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信息服务新模式,形成结构化、个性化的数据库,进而为公众提供多渠道交付、精准的政务信息服务。[23]同时,大数据的储存与处理、查询与分析、执行与应用技术也广泛运用于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审批流程的优化、审批的全过程监督、审批后监管方式的革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逐渐演变成为强调顶层设计的技术性操作(宋林霖、何成祥,2018)。[24]屈晓东(2018)认为网上行政审批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实现“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的转变,需要打破数据公开共享难、安全防范难、业务办理难的困境,通过健全数据共享机制、构建数据安全机制及建立“一网通办”服务模式来推进数字政府的升级和重塑。[25]李军鹏(2018)提出建设“互联网+政务提速工程”,破解效率难题,即通过以“不见面审批”为抓手破解“多头审批”“多头评估”“多头审图”“多头勘验”问题,以“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不再审批严格监管”为手段破解“准入不准营”“监管治理滞后”问题等。[26]张启春、山雪艳(2018)研究标准化概念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27]
通过对2018年知网文献检索,发现以“行政审批”为篇名共检索到期刊161篇,以“行政许可”为篇名共检索到期刊82篇,以“政务服务”为篇名共检索到期刊300篇,其中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主题的期刊109篇。从数量上看,2018年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研究仍然处在比较平稳的状态,研究成果并没有呈井喷式的增长或者下降。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来看,表现为研究主题更为细化,但研究方法变化不大,量化分析运用较少;同时应该注意到,法学界、经济学界的学者为审改的研究维度和研究方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思路和有效印证,对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应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探讨显著增加。综上所述,今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研究和实践应朝着以下几个方向进行。
一是强化现代技术工具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之间存在高度的耦合性,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为政务服务提供了技术治理工具。同时,政务服务也为信息技术提供了实践场域和发展基础。未来可将技术工具嵌入到政务服务的申请、受理、审批、监督等环节,实现智能受理、智能审批和智能监督,提升政务服务的预见性,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改变政务服务时空,延展政务服务链条,形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业态。
二是精准定位,推进公共服务组织架构设计。实现政务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模式的有机结合,发展行政审批局模式,改变政务服务中心的底层逻辑,构建跨部门审批产生化学融合反应的合法性组织基础。同时,进一步适应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需求,逐步完成从以集中和协调行政审批为主的政务服务中心转型至以公共服务为主的公共服务中心,并进行重新的机构框架设计。公共服务中心顺应职能定位和发展趋势,理顺府际关系,以“一委一办多中心”为基本组织架构。
三是对标国际先进,加强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在保证政务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设立公民参与情境,提升公民参与意愿,完善公民参与形式,保证公民反馈渠道,发挥公民调节作用。借鉴英国公共服务标准化运动下的市民公约机制,市民公约机制以静态书面文件的形式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辅之以明确细致的标准和配套机制以促进公共服务的动态调整,完善政府服务管理、公民参与评价、动态调整、奖励等配套机制。构建完整的公共服务体系是现阶段应深入探讨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