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调整的总体数量较2017年明显增加,调整的重心依然在中西部地区
总体而言,2018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的数量较2017年有明显的增加,全年共批准各类行政区划调整案例31件,而2017年只有10件。2014、2015、2016年批准的数量都在30件左右,因此可以说2018年的行政区划调整审批又恢复了“正常”。(https://www.daowen.com)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主要发生在中西部地区。例如,在13个撤县改市案例中,只有3个发生在东部地区,其他则全部集中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在9个撤县(市)设市案例中,只有1个发生在东部地区,其他则全部位于中西部地区。上述现象一方面从侧面反映出我国中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的发展迅速;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思路变化,即由原来单纯的适应性调适转向战略性引导。具体而言,以往的撤县设市和撤(市)县设区调整往往是县域城市化发展到较高水平后对其行政建制进行的适应性调适,而近年来则开始更加注重县域的发展潜力,强调通过设市释放改革的乘数效应,及具体服务于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