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政府绩效管理发展现状综述
2026年01月16日
一、2018年中国政府绩效
管理发展现状综述
在2017年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9月1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国家层面明确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规定,在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各地方自主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绩效自上而下统一管理的新局面,标志着我国政府实施绩效管理进入了以“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的新时代。[1]同时,绩效奖励的激励作用逐渐显现出来,2017—2019三个年度分别下达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6.15亿元、8.6亿元、6.9亿元,三年总计达到21.65亿元。三年内各地方获得中央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情况如图1所示。其中连续三年获得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省市包括:北京市、安徽省、湖北省、陕西省、浙江省、山东省。

图1 中央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分配
本报告对实践领域进行梳理,认为2018年我国政府绩效管理主要的创新与突破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