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ppp规范发展期,相关法律法规问题会受到更多的关注。相关研究除了聚焦于制定专门的ppp法律法规、出台更多的政策外,更多是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分析诸如资金监管、风险分担、政府介入等问题,或者是某个专门领域的法律问题。魏艳指出当前ppp实践中特许经营和政府采购两种框架并存给ppp立法提出了难题,ppp立法应明确区分特许经营项目和非特许经营项目,并对PPP项目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合作伙伴的选择程序等内容加以规范。[30]吴立香等认为对公私合作行政模式的缘起和实践模式进行深入探究和类型化的分析,进而界分合作过程中的公私双方的权利义务,是行政法治理论和实务中的当务之急。[31]罗毅通过分析ppp清理退库行动,提出了明晰主管部门职责、严格控制入库“负面清单”、强化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人才建设等11点规范建议。[32]邢钢探讨了PPP项目中政府介入权的法律内涵和属性、行使的条件和程序、行使的法律效果等问题[33];而融资机构介入权的有效性备受质疑,目前尚未有一致的定论,但它对于融资机构可能是一种有效的保护机制[34]。张双梅认为ppp法应当以环境风险防范为宗旨,从日常防范与突发事件应对两个层面加以推进。[35]王超认为ppp背景下政府采购合同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建设合同,传统的民事合同说、行政合同说及混合契约说都未能揭示其本质。[36]朱冰等认为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性质以及实体法适用上都兼具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故应允许特许协议当事人依据个案争议焦点确定的具体诉由在行政、民事以及仲裁间选择适用救济方式。[37]王超等认为PPP项目中政府投资资金监管存在重重问题,因此要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实现预算硬约束,加强投资资金使用监管,并确保监管具有实效性。[38]黄辉在探讨高等教育ppp模式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高等教育ppp模式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39](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