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市)设区数量依然较多

(一)撤县(市)设区数量依然较多

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包括市辖区调整在内的行政区划调整作为助推城市发展的重要手段,其对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促进大都市区内权力要素的整合,解决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等问题,典型如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二是促进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典型如东亚的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当然,围绕城市地区所进行的行政区划调整,其政策目的通常并不是唯一的,只能说侧重于促进区域内的权力整合或者是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也有一些国家的相关实践则是两者兼顾,比较典型的如法国2015年对巴黎大都会区行政区划体系的重组,就是要维持乃至提升巴黎作为世界大都市的竞争力;同时,克服区域内政府的零碎化趋势,提升施政效率。[2]

相较于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近年来包括市辖区调整在内的我国行政区划调整在政策目标方面呈现出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强烈的发展主义导向,希望通过行政区划调整集聚优化资源配置,扩展和整合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的竞争力,推进区域城镇化进程和协同发展。[3]具体来看,撤县(市)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主要是试图通过行政措施跨越基础设施的门槛,统筹城乡发展,减少协调成本,优化资源调配,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在2018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中,撤县(市)设区数量依然较多,达到了9个。按照时间序列,2018年撤县(市)设区类型的区划调整可参见表1。

表1 2018年撤县(市)设区类型的行政区划调整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图示

资料来源:根据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的相关数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