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县设市增长迅速

(三)撤县设市增长迅速

作为我国新型城镇化体系的重要支撑,县级市一直是我国地方建制的一种重要类型。然而,由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县改市过于频繁密集,引发了假性城镇化、耕地资源流失等问题,因此撤县设市在1997年被终止审批。直到2017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再次批复同意部分撤县设市申请。至此,从1997年开始终止的县改市审批,正式全面恢复。在恢复撤县设市审批的当年,全国共批准撤县设市6项。而到了2018年,批准的数量迅速增加到了13项。具体来看,按照时间序列,2018年撤县设市类型的行政区划调整可参见表3。

表3 2018年撤县设市类型的行政区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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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图示

资料来源:根据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2018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的相关数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