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二)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

政府机构改革中的问题并非指改革决策部署与实施执行中的失误,而是政府机构改革在当前条件下必然会出现的具体问题。

1.政府机构改革中的“同构”问题依然存在

当前中国政府在纵向上是五级政府的结构形式,从政府职责的角度来看,五级政府职责“同构”现象明显。因此,在政府机构的设置上就呈现了“上下对口、左右对齐”和下级政府“复制”上级政府机构设置的现象,这样纵向“贯穿式”的机构设置就造成了职责主体的模糊,政府职能固化。在地方政府层面,机构设置的“同构”性直接影响了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的灵活性,不同地区发展情况与政府行政实践活动中的主客观差异被忽略,造成政府职能转变不能到位,政府机构陷入“膨胀→精简→膨胀”的循环中,引发政府机构效能不高、改革推进乏力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会将政府机构改革视为是中央政府的事务,地方政府只是执行,不必参与其中。还有的地方政府会产生政府机构改革与其关系不大,对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实际效果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同时,在条块治理模式下,政府机构的“同构”会造成地方政府职责的碎片化和横向机构及部门交叉重叠,这正是本次政府机构改革需要重点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2.机构文化固化现象突出(https://www.daowen.com)

从现实的政府过程来看,我国的政府机构并不仅仅是狭义上的“行政机构”,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具有行政属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机构间关系较为复杂。我国政府机构的发展具有历史传承性,虽然机构名称、组织架构等有过调整变化,但是其内在的机构文化却一直存在,这是政府机构改革中的“藩篱”。因为机构具有一定的延续性,所以不同的机构会形成特定的文化环境,即政府内部的运行规则与联系网络。从组织学角度分析,任何组织只有保持内部结构的稳定,且没有组织成员愿意主动去打破这种内在的平衡,才能够长时间维持一种运行模式。政府机构改革正是需要打破原有机构内部的组织惯性,通过对职责、机构、人员的重新设置来实现行政效能的提升,但是这样就会打破原有机构工作人员的内在关系,进而重构机构文化。可以说,政府机构改革可以从“物理反应”和“化学反应”两个方面来理解:“物理反应”就是机构的重新设置与调整;而“化学反应”则是就机构内人员关系与行政习惯的改变。本次机构改革对于其“物理反应”进行了重构,但是其内在的“化学反应”却需要在新组织、新成员、新过程中进行科学合理的探索。

3.行政成本降低存在瓶颈

政府行政除了需要不断提升行政效率,还需要在不降低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行政成本。降低行政成本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对机构人员进行精简,或提高行政工作的工作效率。政府管理与企业管理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因为政府机构人员存在长期的“机关惰性”,所以通过传统的行政激励无法有效提升人均工作效率。因此,政府组织有时会借用企业管理的方法,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来弥补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但是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虽然提高了效率,但也未必能够明显降低行政成本,因为购买公共服务的实际成本未必就一定比提升行政效率的所耗成本低。所以,行政成本降低的问题就会通过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式来尝试解决。如在行政审批改革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提出了“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各种既提升行政效率,又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方法。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这些措施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提升了行政效率,但是行政部门内部的管理流程并未出现本质的变化,所以行政成本也未必会因为效率的提升而降低。当然,也不是单纯地对机构人员进行精简就一定能够降低行政成本,可能在短时间内成本会有所降低,但是随着行政效率的变化,行政成本反而会出现反弹性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