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失业保险

(二)失业 保险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保就业、促就业,出台了稳岗就业、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就业帮扶和服务、就业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此外,国务院还送出企业减负大礼包,如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支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人社部实施了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更加积极地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稳定性,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助力维护就业局势稳定,助力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同时,人社部还明确提出,要继续实行阶段性降费政策,并推出了一系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等问题。

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同比增加10万人。2018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降至近年来的低位。根据100个城市的统计数据,2018年求人倍率(招聘岗位数与求职人数的比值)始终保持在1以上,四季度为1.27,1个求职者对应着1.27个就业岗位,岗位数量供大于求。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我国就业局势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是,我国依然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就业问题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