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优化研究

(三)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优化研究

为解决城管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学者们纷纷从执法方式、执法人员、执法结果评估等方面献计献策。“只有科学界定综合执法的职责范围,才能避免综合执法机构管理事项过于宽泛,更好地发挥综合执法的作用。”[10]为了规避行政执法依据的不足与冲突,李学娟提出打造城市管理执法规范体系,建立具备高效性、统一性、权威性等优势的行政执法体系。[11]

“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的工作任务。”[12]在城管综合执法领域,已有很多学者强调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与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的重要性。绩效评估能够促进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责任精准化能够使城管执法人员高度自律、尽职尽责,定期开展评估和监督活动能够使执法人员更有效地开展执法活动。

城管的专业化与规范化建设早在2015年底就已得到中央重视,中央强调“减少城管队伍中协勤人员比例,规范执法队伍。”[13]杨文明认为,实现城管队伍的职业化定位,促进城管自身的职业化建设是解决城管困境的最直接出路。[14]张斌提出以高校为依托进行综合执法队伍的培养工作,建立校企政三方合作平台,加强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与人文素养,形成综合执法队伍培养长效机制。[15]

“城市综合执法创新亟须以智慧治理为改革路径,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构建城市执法科学顺畅的运行机制,准确预测和及时处理城市公共问题,更好地服务于公民。”[16]许多学者以某一城市的城管综合执法改革为研究对象,深入剖析了改革事项及其取得的效果。曾荔认为甘肃省嘉峪关市的改革实现了“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17]赵刚通过分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城管执法新模式,指出“非接触性执法”与现场执法相结合可减少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现场冲突,城管执法新模式能够有效缓解执法力量的不足,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