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概况

一、2018年中央政府机构改革概况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改革开放以来第8次政府机构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改革,是中国政府机构改革大趋势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次改革在新时代治国理政需求的基础上,继承了历次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构建了今后机构设置与改革的框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2003年、2008年、2013年、2018进行了8次政府机构改革。从政府过程的角度来看,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是政府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环节,每一次的改革都是在不同的背景下针对特定的目标而展开的。通过梳理分析1982年至2018年国务院机构设置数量变化(表1),可以看出历次政府机构改革明显减少了部委组成部门的数量,适当调整了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办事机构数量变化波动不大。这体现了政府机构改革在数量上的波动逐步稳定,从“精简”为主的量的改革进入了“职能”为主的质的改革。

表1 1982年至2018年国务院机构设置情况(除国务院办公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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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而进行的一次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所指出的政府过程中的“一些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不够科学,职责缺位和效能不高问题凸显,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中央和地方机构职能上下一般粗,权责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有待完善,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转变政府职能依然为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1]。具体而言,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就是要实现宏观管理部门职能的合理配置,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督和执法体制完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督强化,行政效率提高。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组建了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7个新的部委;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司法部2个部委;优化审计署1个组成部门职责;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4个直属机构;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个直属事业单位;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4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从国务院管理转由财政部管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并且将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在此基础上,原有部委、特设直属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相关职责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实现了政府机构外在机构设置与内在职责协同优化。(见表2)

表2 政府机构改革中的机构设置与职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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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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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为26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0个,国务院办事机构2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9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请见表3。

表3 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后国务院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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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注:国务院办公厅未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