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的回顾与发展

(一)政府机构改革的回顾与发展

关于政府机构改革的回顾与发展,相关文献主要是建立在对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机构改革发展历程阶段划分与分析基础上的,学者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及其相关领域的各种现实变化进行分类梳理,形成了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机构改革形式、过程、效果的多方面总结。(https://www.daowen.com)

竺乾威分析了1982年至2018年我国8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四个转折点,并在此基础上用比较的方法分析了2018年政府机构改革的特点,即从党政分开走向党全面领导、从职能组合走向职能与机构重构、从局部走向整体。围绕这三个特点,该研究分析了政府机构改革中党全面领导的问题、组织结构的问题、执行问题、利益补偿问题和改革创新问题。[2]高小平等围绕“理性”的分析,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机构改革划分为四个阶段:对制度本体的理性扬弃阶段(1982—1993年)、对制度本质的理性反思阶段(1993—2003年)、对制度发展的理性超越阶段(2003—2013年)、对制度创新的理性重构阶段(2013—)。基于此,该研究认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是重构、再造与继承、接续的统一,是阶段性、跨越性与稳定性、连续性的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发展的理性进程的重要体现。[3]孟凡兴认为,我国40年来的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是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而进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机构设置与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之间的矛盾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的根本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推动了政府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经济体制变革可以理解为是改革开放后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在经济体制变革的影响下,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从精简机构调整为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理顺,改革的程序也逐步规范化。[4]吕志奎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发展可以将“组织间整合”的概念作为分析逻辑,将8次政府机构改革理解为是一个从内部整合到系统整合、从机构整合到制度整合、从政府上网到网络治理、从单项改革到综合改革的演进路径,并在组织、功能、制度和技术层面推动政府机构以及这些机构组合方式由低级向高级的治理转型与创新,实现了从渐进改革到整合治理的逻辑演进。[5]李洪雷等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行政体制改革的历程,并将其划分为恢复发展期(1978—1989)、加速发展期(1989—1998)、全面发展期(1997—2012)、深化发展期(2012—2018)四个阶段。以完善行政机构改革与行政机关组织法、事业单位法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公务员法为基础,通过行政立法和行政规定、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优化,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的建设,并强调了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性。[6]许耀桐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三个显著成效,即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机构配置,从单纯精简机构到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极大地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同时,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2018年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认为其着力点主要体现在新部署、新导向、新目标、新体系、新任务、新整合、新模式、新规范、新路径、新统领等10个方面。[7]还有其他学者从更加宏观的角度回顾了40年来政府机构改革的整体性发展,如沈荣华分析了40年来政府机构改革的启示和趋向,马宝成从40年来政府机构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出发,对未来机构改革作出了前景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