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的优化路径
新时代政府机构改革的优化路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思考。
第一,完善政府职责体系建设。政府机构改革的优化需要通过政府职责体系的完善来实现。政府机构改革从本质上来看,可以理解为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政府职责的合理划分与调整来设置、撤销、重组、整合相关的政府机构及部门。因此,政府职责就成为政府机构改革优化的重要依据。政府职责在机构改革中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来理解。从纵向职责的角度出发,要制定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职责清单,通过职责清单来进行相应的机构设置与改革,不同层级的政府根据具体的职责进行相应的机构设置与改革。中央政府作为机构改革的顶层设计者,制定政府机构调整与改革的宏观方案,各地方政府遵照方案具体执行。因为中国是一个超大国家,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社会文化传统等差异很大,加之当代中国存在现代化与后现代化“两化叠加”的现实情况,所以需要给予地方政府在机构设置、调整与改革上一定的自主权限,即允许其在不抵触中央政府统一规划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地区的需要设置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机构及部门。从横向职责的角度出发,要在政府职责的层面探索新时代政府机构“大部门制”的建构,减少横向政府机构之间机构重叠、政出多门的现象,通过职责分类,将相同或相近职责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机构重复的设置,提升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正确认识与合理规制政府规模。长期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精简机构与人员,控制政府规模。但是单纯地精简机构和人员并不意味着行政效率的提升与实现现代化的政府治理。目前很多人都认为我国政府机构是庞大的,机构人员是臃肿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当前政府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职责同构”和“结构性过剩”。“职责同构”是因为政府机构“上下对口、左右对齐”,造成了纵向层面上政府机构高度同构化,职责重叠现象明显,每一级机构和部门都设置了相同的岗位职位;而“结构性过剩”则是因为经济体制转轨和相关管理理念的问题,造成了机构人员“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较多、政工干部较多、从事服务工作的后勤和工勤人员较多,从事现代政府管理的专业财税人员、提供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的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偏少。这样的现象使得社会上普遍认为政府规模过大,机构人员过多。所以,要通过对政府部门的整合,落实“三定”要求,规范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使政府从事公共服务、基层管理和专项管理的人员增加,合并重叠机构,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第三,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性改革。从整体上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性是优化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因素。政府公共服务性的提升一方面有助于推动政府行政方式的服务化,诸如行政作风建设、消除“官本位”现象、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加强行政服务理念等。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内在行政理念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行政管理作为服务经济发展与民生建设的重要“抓手”,实现政府从“划桨”到“掌舵”的转变;同时,逐步推动包括提升参与度、扩大决策民主性、关注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在内的深层次行政改革,实现政府治理的服务化。最终,使政府机构改革从单纯的精简完全发展为以公共服务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