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8年末全国文化系统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075个,博物馆3331个。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73个,总流通[5]84529万人次;文化馆3326个。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14亿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2.02亿户。年末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9%,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9.3%。全年生产电视剧323部13726集,电视动画片86257分钟。全年生产故事影片902部,科教、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80部。出版各类报纸340亿份,各类期刊24亿册,图书95亿册(张),人均图书拥有量6.85册(张)。年末全国共有档案馆4210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4016万卷(件)[6]。2018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机构改革与职能整合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7](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的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成立
根据《方案》要求,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新组成的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2)由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出版管理”和“电影管理”的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由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和国家电影局牌子。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3)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根据《方案》要求,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重要宣传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作为党的喉舌作用,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新组建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等。
(4)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根据《方案》要求,为加强党对重要舆论阵地的集中建设和管理,增强广播电视媒体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广播电视媒体、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整合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中央宣传部领导。新组建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筹组织重大宣传报道,组织广播电视创作生产,制作和播出广播电视精品,引导社会热点,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推动多媒体融合发展,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等。撤销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建制。对内保留原呼号,对外统一呼号为“中国之声”。
2.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为解决当前部分地方乡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设施闲置、人员不在岗、活动匮乏、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文化和旅游部自2018年9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工作。此轮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重点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闲置、出租、挪作他用等情况及免费开放情况;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服务项目达标情况,服务项目公示情况;乡镇综合文化站对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和群众文化团队的指导和培训情况;设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或公共电子阅览室利用情况;县、乡两级政府履行建设和监管主体责任情况。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2018年,文化和旅游系统为国家级贫困地区的12984个乡镇选送77094场文艺演出[8],确保人民群众可以在家门口“零门槛”“无障碍”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于2018年组织开展了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根据《“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和管理办法》和评审命名工作方案,经评审和公示,命名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等175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为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9]此外,文化和旅游部还通过“阳光工程”招募文化志愿者,重点解决贫困地区特别是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不足的问题。
3.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根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安排,2018年5月至9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经验收、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公示等环节,确定将北京市海淀区等30个城市(区)列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制等54个项目列入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详见表2、表3。[10]
表2 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及验收结果

续表

表3 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名单及验收结果

续表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