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

(一)中央政府颁布的相关文件

表1、表2和表3分别列举了2018年中央政府、教育部(含办公厅)乃至教育部与其他部门联合下发的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文件。

表1 中央发布的文件

图示

表2 国务院办公厅和教育部发布的文件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表3 教育部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文件

图示

首先,中央文件阐发了当前基础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点领域。《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了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兴国必先强师”等理念,强调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5]2018年9月10日至11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指出,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同时,李克强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促进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以教育现代化支撑国家现代化”[6]。此外,《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则凸显了中央对学前教育改革的重视。该意见的出台,一方面与2018年出现的几起严重的幼儿园“虐童”案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回应近年来长期存在的“入园难”“入托难”等民生关切。其次,国务院办公厅关注需要跨部门统筹部署的重要事项。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两个意见分别关注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和教育经费使用两项内容。把意见下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既反映了这两项内容是2018年的工作重点,同时也折射出两类事项的综合性。这需要“条条”和“块块”上的相关行政主体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再次,教育部(含办公厅)重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其下发的文件可以大体分为三类。其一,落实中央最新教育精神。例如,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其二,基础教育的例行工作,但也会夹杂着新内容。例如,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文件中就突出强调落实义务教育的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其三,示范校、教育基地等评选工作。通过设定申报、评选条件,引领学校之间的竞争,遴选出少部分学校作为其他学校学习的榜样。这类工作成为教育部发文的主体。其三,联合发文主要围绕教育经费问题展开。表3列举了5个联合发布的文件,可将其分为三类:其一,与教育经费相关的理性工作;其二,对中央精神的落实,如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其三,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这体现了在我国教育拨款中,中央和地方之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匹配的问题。

此外,基于中央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各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落实性文件。由于数量巨大、内容相似,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