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进一步注意的问题

(一)需要进一步注意的问题

尽管中国在专项转移支付的预算与分配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要看到,其尚有很长的路要走。具体问题如下。[33]

第一,一般转移支付中,实际被指定用途的“准专项资金”较高。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一般转移支付38811.21亿元,涉及85个项目,其中10个项目的12164.67亿元(占31.34%)指定了用途。

第二,专项资金部门化现象没有实质突破。2018年,财政部在2个部门预算中安排补助地方项目支出17.73亿元,又通过2项转移支付安排同类支出96.88亿元;财政部11项专项转移支付1552.55亿元,与发展改革委7个投资专项1431.47亿元投向相同或类似;发展改革委6个投资专项的部分具体投向存在重叠,涉及165.29亿元。(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制度执行不力。近年来,党中央与国务院密集出台了多部制度规章,但实际执行中被“打折”。2018年,未严格按规定方法和标准分配,涉及7项专项转移支付和4个投资专项,共671.5亿元资金;未明确实施期限、退出条件或因素权重等,涉及24项专项转移支付和4个投资专项,共15105.69亿元资金,还有12项专项转移支付未在预算编制前开展评估。

第四,中央专项目标的地方偏离值得关注。即使是最为核心的扶贫领域,据不完全审计,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绩效不佳。46县将22.11亿元扶贫资金用于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等非扶贫领域,41个地区8.9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16县95个产业扶贫项目因缺乏充分论证和后期管护等种养存活率低,涉及资金3981.61万元;69县287个扶贫建设项目闲置等,涉及资金3.75亿元;24县150个易地搬迁和以工代赈项目存在未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未吸收贫困群众参与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