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与基层治理
2026年01月16日
(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与基层治理
政府机构改革除了中央层面,地方政府层面的改革也是关键部分,其成效与基层治理的优化与完善直接相关,是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张紧跟等认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必须正视和回应当前基层治理能力弱化的现实,通过构建权能匹配的基层政府治理结构,增强基层政府价值引领能力,实现基层政府治理法治化、民主化等途径,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夯实基层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基础。[19]吕同舟通过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解读,从大城市政府职责体系的视角入手,在大城市机构改革与治理的逻辑层面突出“职责归类”,在内容层面强化“统筹协同”,在结构层面明确“府际差异”,对市区关系、区区关系、区街关系进行分析,提出立足职责归类,重点关注合理确权;立足统筹协同,突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市级政府权威和强化区级政府间伙伴关系意识;立足府际差异,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责任的基本方略。[20]孙柏瑛基于实践经验,阐述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政策工具类型及其特征,并分析基层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改变治理结构,调整治理功能,理顺治理关系及流程,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同时,以基层政权机构设置来推进面向人民群众、符合基层事务需要、治理重心下移等任务,提高基层治理的适应和回应能力,推动基层治理模式转型。[21]张克认为地方机构改革应当吸收借鉴“职责同构”和“职责异构”两大理论中的有益部分,准确把握地方必设机构与省以下机构设置自主权之间的关系,重点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具体可在市县党政机构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县(区)大部门制、基层政权组织结构、开发区管理体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领域探索实施路径。[22](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