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中的财政投入

(三) 基础 教育中的财政投入

政府的财政投入状况能够直接影响到基础教育的质量乃至价值,这一点毋庸置疑。那么,这种影响又是如何表现的呢?目前,学术界主要围绕区域公平、人力资本、城乡消费三个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区域公平问题。李瑛等人通过对天津市区县2004—2016年数据的测量发现,各区县的均等化水平波动较大,“不均等化不仅存在于市区和郊区之间,市区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异”。他们认为,市内六区之间的差异源于教育资源的配置不均衡导致的择校现象。具体来讲,优质校较多的区生源多,想提高生均经费需要更多的财政投入。反之,优质校较少的区,只要较少投入即可迅速提升生均经费。[28]那么,为了实践教育公平,各地方政府采取的措施是否实现了预期的效果呢?廖逸儿等人针对广东省“基础教育创强”专项资金对教育公平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这一专项基金不但提高了全省的教育水平,而且“缩小了县域内教育发展的差距”[29]。而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在于区县政府。在欠发达地区,区县政府的财力有限,教育经费的负担大。在项目制下,要求区县政府财政配套的财政专项模式,实际上并不利于激发区县政府增进教育投入的积极性。

其次,基础教育对未来人力资本的优化作用。从长期来看,财政资金投入基础教育事业是为了优化未来国民的人力资本。良好的人力资本积累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孙萌等人结合中国家庭收入调查数据和县级人口普查数据,证实了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确实能够对人力资本积累产生促进作用。具体来看,如果一个地区加大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力度,那么该地区未来的高等教育人口就会显著提高。但是,我国基础教育财政资金主要来源于县级政府,而县级政府财政来源有限,这导致其难以为基础教育提供稳定的财政来源。[30]

最后,教育投入对城乡消费的影响。基础教育投入能够促进经济增长,这在学术界已经是基本共识。那么,如果教育投入在城乡之间是不均衡的,是否也会影响到城乡的消费水平呢?王欣亮等人的研究表明,只有城乡之间的收入水平和财富水平差距超过一个限度,教育的均衡化才会有利于缩小城乡消费差距。同时,在东部、中部、西部其表现也存在着差异。[31]此类研究关注的是基础教育投入的“溢出效应”,与“学区房”“人力资本”等问题有异曲同工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