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四)地方政府城管综合执法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2018年,各地政府在城管执法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创新性成果。本部分系统地梳理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地区所取得的特色成果,参见表7。

表7 2018年地区城管执法特色成果表

图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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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进行整理。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区在2018年进行了相关的执法程序创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为成都。为深入贯彻落实以“绣花功夫”扎实推进城市管理“中优”战略部署,聚焦“安全、清洁、有序、便民”城市管理目标,按照成都市城管委、城管执法总队要求,总队三支队积极深入开展“横向编组、纵向编队”工作。通过全覆盖网格化管理,构建“横向编组、纵向编队、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长效管理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同时,成都市城管委结合基层自治,在全市推行“街长制”,明确所有道路街巷街长,定人、定街、定职责,建立“街长制”工作运行机制,“街长制”公示牌上墙,向社会公布。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道路街巷环境秩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增强。各地执法程序创新的法律依据见表8。

表8 2018年地区城管执法程序创新法律依据

图示

资料来源: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及新闻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