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从“政府职责体系”向“党政职责体系”演化的趋势

(一)出现从“政府职责体系”向“党政职责体系”演化的趋势

在以往的改革历程中,凡在谈及“职能”“职责”或“职责体系”等相关术语的时候,往往是与“政府”这一主体关联在一起的。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一点,呈现出从“政府职责体系”向“党政职责体系”演化的现实趋势。

首先,着力打破党政界限,实现党的机构与国务院机构的统筹设置。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均是在其自身范围内进行的。此次改革的重大突破之一,在于国家行政机构改革与党的机构改革同步进行、统筹安排。这也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设置党政机构、完善党政机构布局要求的重要部署。在实现党政系统职责协同、塑造“党政职责体系”的意义上,此次改革凸显出三类颇具特色的职责配置模式。其一,职责嵌入式,即在政府部门设置党的组织,例如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司法部。其二,职责替代式,即由党替代政府部门直接进行管理,党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原来不属于其直接承担的部门职能,例如,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的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其三,职责融合式,即对原有的党政系统职能进行重新整合,例如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这三类职责配置模式,从法律层面打通了党的职能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界限,实现了党的职责和政府职责的协同配置。这一变化暗示着未来关于政府职责体系和政府间纵向关系问题的研究和探讨,不应当局限于政府本身,而应当将执政党这个变量纳入进来通盘考虑。这一点也恰恰契合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https://www.daowen.com)

其次,着力打破部门界限,突出职责归类。关于政府职责体系的构建,基本要义之一就在于以一定的标准对职责进行归并整合并使之体系化。《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展示出“职责归类”,即立足改革深化所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如何更好地解决问题”为逻辑起点将职责进行整合的理念,对于政府职责体系构建起到了重要的指引作用。具体地看,此次改革在进行职责配置和部门调整的过程中,基本遵循着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将有助于应对某一问题的职责进行归类。例如,归并关于公务员管理类的职责,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务员工作归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归并关于民族、宗教和侨务等职责,将其归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又如,将农业部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等多部委的涉农职能归类,组建农业农村部;将涉及应急救灾方面的职责统一划归应急管理部;等等。这种以解决问题为逻辑起点的改革,有助于切实提高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