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评估

(四)机构编制评估

评估是目前地方使用较多的控制手段。比较普遍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这种方式意在事后通过对部门或单位编制配置及其作用发挥情况的评估,促进部门或单位更好地履职及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最终目标是编制配置科学化、精细化,而对于“减”的作用,其受目前管理体制的制约,贡献并不大;另一种是受理评估,当部门或单位提出增加申请时,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开展受理评估,提高门槛,实现“不增”目的。比如,2015年以来,青岛通过受理评估的方式,市本级就节约编制千余名。在操作中,凡是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结果认为存在工作量不饱满、编制执行不到位、效率不高的,一律不受理新增需求。同时,对增加编制较多的,取消一次性核定,改为分期分批核增机制。比如教育、卫生等有编制标准增加量规模较大的,都是分批分批核增。再如,浙江省常山县,围绕职责履行、工作业绩及内部治理、社会评价三项内容,制定30项评估共性指标,科学评估等次。根据不同等级,对评估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且评估等级将作为编制配置的依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