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的飞地模式

(三)区域合作的飞地模式

近年来,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通过“飞地”来开展区域合作,吸引外来资本。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指出,要创新区域合作机制,通过发展“飞地经济”、共建园区等合作平台,建立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互助机制。2017年6月,国家发改委与国土资源部、商务部、统计局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使“飞地经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飞地经济”作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合作机制,其特点为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另一地建立一种嵌入型产业区,打破行政边界进行跨区域的资源配置协调。

“飞地经济”对于目标地和输出地都是双赢选择。首先,它有利于输出地放弃或转出原本低端的产业环节,通过腾笼换鸟,整体或部分向外转移到生产、经营成本更低的地区。其次,它有利于输出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及自主品牌的产业,集中运营高附加值高端产品,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最后,它有利于带动制造技术、管理模式、技术标准进入目标区域,帮助目标区域实现产业转型和技术升级。“飞地经济”发展,不仅有助于化解输出地的富余产能,而且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对长江经济带、扬子江城市群等的建设与整合,实现区域间在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方面的战略互补。一方面,它能够呼应重塑经济地理格局的国家整体战略;另一方面,通过区际产业双迁以及地区之间在价值链、商品链、人才链、就业链、创新链方面的多链共生和共荣,强化长三角在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地位。(https://www.daowen.com)

实践中,“飞地经济”发展可遵循三种代表性模式。一是园区管理模式,包括大学或民间非营利机构主导型、政府主导型,以及政府、大学、企业联合管理型。二是产业发展模式,包括依托技术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和依托企业带动产业集聚发展两种子模式。前者包括科学园模式、科学城模式、技术城模式、加工区模式、产业带模式等;后者包括优势企业主导型产业发展模式、中小企业集聚型产业发展模式、复合型产业发展模式等。三是园区融资模式,包括政府间接投资模式、引导民间资本模式、吸引外向投资模式、国际组织资金援助模式、风险投资模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