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治化进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2018年,中央政府继续积极推进城管综合执法的立法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见表1)。这一举措进一步理顺了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了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这是从国家层面继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旨在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2018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全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决定“自2018年至2020年,继续深化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着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表1 2018年中央政府发布的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简况表

资料来源:根据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网站相关栏目内容整理。
为协同推进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制化进程,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治理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更为精准、细致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见表2)。特别是在垃圾分类、建筑垃圾以及污染治理等方面,各地政府加大了立法力度,比如江苏、浙江、陕西、广西、广东等省份,在2018年先后出台了较为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建筑工地管理办法。
与2017年相比,2018年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城管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更加重视执法资源的整合。地方政府通过将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及有效衔接,加强了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特别是环保、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职能的深度融合,使监管效能达到了最大化。2018年,一些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等扰民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市场监管及社会治理的职责清单进一步厘清。同时,纵向与横向监管执法部门逐渐形成合力,实现了从监管到治理的转型。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保护了社会监督主体的权利,有效刺激了社会力量监督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逐渐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表2 2018年地方政府发布的部分有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简况表

资料来源:根据各省市政府网站及相关新闻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