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央项目为基础的政策规划体系逐步完善

(一)以中央项目为基础的政策规划体系逐步完善

自2015年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来,大数据治理改革开始成为一种国家战略。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及各部委从不同的角度出台政策规划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如表1)。与西方典型国家以外部性政策为主导的战略实现逻辑不同,中国形成了一系列与大数据技术应用相关的国家级项目支撑这一国家战略的实现。

表1 2015—2018年国务院及各部委出台的大数据治理政策汇总表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相较于常规治理模式,这种中央项目通过项目制,有助于“动员”重组科层结构[1],并能打通中央与地方的“条线关系”[2],使上级政策快速、有效的执行[3]。由此可见,中国的大数据治理改革是以中央项目为基础的政策规划体系,这也是中国与西方典型国家在大数据技术运用的战略实现方式上的重大差异。地方政府正是依托于这些具体项目拉开了大数据治理改革的宏观大幕。

这些中央层面的项目式政策规划为地方政府的大数据治理改革提供了基本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其具体表现在“政府如何运用大数据技术”与“大数据应如何发展”上。通过这些项目,中央政府能够从各个方面规制地方政府在大数据技术方面的运用,从而以项目化机制为中轴,将大数据治理由一个技术性的产业发展问题转变为行政性的项目规制问题。当前,地方政府的大数据治理改革在这些项目规制的指引下展开。可以说,这一系列的中央项目形塑了地方大数据治理改革的基本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