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效力如何?
2026年02月08日
24.收养的效力如何?
案例场景
金某从社会福利院收养一男孩。此时,金某膝下已经有一女。于是,金某便咨询律师朋友王某,想了解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否相同、有何特别规定。
依法分析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便形成了拟制的血亲关系。所以,收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在法律规范层面,比较集中规定收养关系的有:《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特别是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对具体的收养条件、程序进行了规定。(https://www.daowen.com)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专家解析
收养关系一经成立,便形成以下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产生收养的拟制效力,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产生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尤其是养父母对未成年养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同时,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互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二是收养的撤销效力,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与其亲生父母及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