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案例场景
周某因经营需要向吴某借款10万元,周某写了借条,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款,同时约定了借款利息。一年后,周某未按期向吴某偿还借款。吴某打电话要求周某返还借款,周某同意还款,但不同意支付利息,主张利息约定太高。后双方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周某于十日内向吴某返还借款,同时向吴某支付借款利息3000元。周某在十日内向吴某返还3万元借款,此后未再返还剩余借款和利息。后吴某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法院告知吴某不能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调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以周某为被告提起诉讼。吴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返还剩余借款和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重新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周某在七天内向吴某返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实践中,当事人就民事法律纠纷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之间主要有什么区别?
依法分析
依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与法院调解的主要区别在于调解的效力不同,当事人双方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制作调解书,该调解书向当事人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所载明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前述案例而言,虽然周某与吴某之间的借款纠纷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但当周某未完全履行该调解协议时,吴某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在诉讼中经法院主持再次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据此制作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如果周某拒绝履行该调解书载明的义务,吴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https://www.daowen.com)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专家解析
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