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不能在酒店如期举行的,可否要求酒店退还押金?

66.婚宴不能在 酒店如期举行的,可否要求酒店退还押金?

案例场景

小吴在某市一家酒店预订了婚宴,并当场交付了2万元押金(预付款)。但由于公共政策原因,酒店告知小吴不能如期承办婚宴。小吴要求酒店退还押金,但双方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商家认为不能举办婚宴不是自己的责任,不同意退还押金。小吴应当如何维权?

依法分析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在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继续履行约定或者向消费者退回预付款项。消费者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经营者也应当承担。因此,在酒店明确告知小吴婚宴不能按期举行的情况下,小吴有权要求酒店全额退还其已付的押金。如果酒店不退款,小吴可以通过诉讼或者其他维权途径要求商家退款。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专家解析

婚宴、酒会等聚众集会活动极有可能因公共政策的因素而不能如期举办。在接到公共政策通知不能举办集会活动的情况下,无论商家是否主动告知消费者不能举办活动,消费者都可以向商家主张取消活动,要求商家退还预付款(押金、定金、订金等)。在商家不同意退款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款,消费者为此支出了相关的必要费用(如交通费)的,可以要求商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