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因受到违纪处分而自杀身亡,能否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4. 学生因受到违纪处分而自杀身亡,能否要求 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场景

谢某系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历史考试中,因夹带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按作弊处理,后监考老师将纸条交到学校教务处。次日上午,学校依据该校考试纪律的规定,决定给予谢某记过处分,并在学校张榜公布。谢某看到公布的处分信息后,向班主任老师、教务处领导作了解释,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但未获同意。同日下午,谢某在家中被发现自缢身亡。谢某父母认为,学校对谢某作出相关处分决定并未通知家长,学校的处分决定给谢某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才导致谢某自杀身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则主张,谢某违反学校考试纪律,在考试中作弊,学校依据考试纪律的规定对谢某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无不当。后谢某父母以学校为被告起诉至法院。学生因受到违纪处分而自杀身亡,能否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依法分析

依据《教育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可以对受教育者进行处分。通常情况下,各个学校均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出于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和行政处分正当性的考虑,学校作出处分需要经过较为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对未成年学生作出处分后,需要将处分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如果学校为了追求惩戒的时效性,既未考虑作出处分行为对学生的外部压力,又未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使得各方错失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的机会,则学校对造成学生自杀的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就前述案例而言,虽有谢某作弊的事实存在,但如果学校在对谢某作出记过处分时未经严格审批手续,作出处分后又未能及时通知其父母,则可以认定学校对造成谢某人身损害后果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专家解析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在对未成年学生作出处分行为时,应当认识到处分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未成年学生往往心理尚未发育成熟,对外部压力的承受能力有限,这就要求学校在处分的同时做好心理辅导工作。此外,还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对学生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如果学校在作出处分行为时存在不当之处,如未经审批程序、剥夺学生申辩权等,对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则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