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发现原房主未迁出户口,能否起诉要求迁出?

53.买房后发现原房主未迁出户口,能否起诉要求迁出?

案例场景

韩叔的小女儿马上就要升初中了,为了让她能够上一所好学校,韩叔在教育资源比较好的地段新买了一套小两居。拿到房本后,韩叔立即前往房屋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可当他办理手续时,顿时傻了眼。户籍科民警告知他,他的房子上还有3个人的户口,韩叔一看,这不就是前房主一家三口嘛!韩叔联系了前房主,前房主告诉韩叔他是因为缺钱才卖的房,卖房的钱都拿来还债了,现在没有钱买新的房子,也没有可以投靠的亲属,所以户口短时间内无法迁出。韩叔非常郁闷,他心想:无法协商就走司法途径,去法院诉讼要求对方迁出户口吧!

依法分析

户口属于行政部门的管理事项。若韩叔基于其与前房主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起诉至法院要求前房主迁出户口,该诉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韩叔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以前房主未迁出户口已违约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前房主支付违约金。因此,只能采取“迂回路线”,通过要求支付违约金而促使前房主迁出户口。

另外,以北京市为例,2021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明确以下情况满足“公共户”落户条件:一是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二是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专家解析

房屋买卖的风险点较多,户口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建议购房人在购买房屋前做好“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房屋的户籍情况,房屋内若仍有户口未迁出的,要看是否属于售房人、是否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上述户口能否迁出等。若房屋内有户口暂未迁出,购房人仍想购买房屋的,应当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就户口问题进行明确约定,约定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对于学区房,更要核实房屋的学区资格是否已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