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一方能反悔吗?

175.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一方能反悔吗?

案例场景

小曹和小刘于2021年5月21日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小刘向小曹提供一批红木家具,小曹向小刘付款50万元,小刘应当于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小曹供货,小曹应当在小刘供货后3日内付清全部的货款。合同签订后,小刘在第7天向小曹提供了全部的红木家具,然而小曹却迟迟未付款,小刘于是起诉了小曹。在诉讼过程中,小曹向小刘和法庭哭诉,自己把红木家具转卖给了小孙,约定将货送到小孙处3天内,小孙便向自己付款,待小孙付款后就将货款支付给小刘。可谁料,在交货前两天仓库突然起火,红木家具全部被烧毁,现在自己穷困潦倒,一时无法支付相应货款。小刘一听,小曹如此可怜,于心不忍,于是主动降低了要求小曹支付的货款金额,只要求支付30万元,且将付款期限延至半年以后。诉讼费用由小刘先行垫付,待半年后小曹连同未付货款向小刘一并支付。至此,双方达成调解一致,小曹和小刘均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然而小曹刚签完字后就反悔了,称觉得30万元还是太多了,自己给不出来,只同意向小刘支付10万元,小刘一听也急了,坚决不同意,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此后,法庭向小曹送达调解书,小曹拒收。小曹在签订调解协议后能反悔吗?其拒收调解书的行为是否导致调解协议不能达成?

依法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是不能反悔的,认定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以各方当事人是否在调解协议上签名为准。只要各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了,调解协议就发生法律效力,各方均不能反悔。因此,小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即不得反悔,其拒收调解书的行为,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如果小曹拒不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小刘可以凭借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https://www.daowen.com)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专家解析

调解是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调解协议除非存在以下情形,人民法院不得确认:一是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二是侵害案外人利益;三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四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除此之外,调解协议一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即使此后反悔的一方当事人拒收调解书,也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这也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作为普通公民,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从事民事活动,为了一己之利违反诚信原则损害他人利益,显然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