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159.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案例场景

唐某因逾期支付房租,被房东元某诉至法院。一审程序中,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一、唐某向元某支付房租共计10000元,分三期支付……二、若唐某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任意一笔款项,则在后的款项视为提前到期,元某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执行;三、本案诉讼费25元,由唐某负担(于第一期支付房租时一并支付给元某)”,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唐某未按期向元某支付款项,元某决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元某从未申请过强制执行,有点犯怵,申请执行需要哪些材料、在哪个法院申请执行他都不是很清楚。

依法分析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元某可向本案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立案部门申请执行。

元某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本案中,申请执行标的为:要求唐某支付房租10000元及诉讼费25元,并支付迟延履行利息。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4.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人民法院应对元某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申请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专家解析

立案部门受理执行案件后,由执行局负责具体办理执行案件。执行局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可见,执行局负责执行的案件种类繁多,不仅执行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生效法律文书,也执行商事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公证处、外国法院、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