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造成他人动物损伤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026年02月08日
123.饲养动物造成他人动物损伤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场景
刘某和杨某是同楼邻居,刘某饲养中华田园犬一条,杨某饲养德国牧羊犬一条。某日傍晚,杨某在小区花园遛完狗后往家走,未牵狗绳,适逢刘某出门遛狗,亦未牵狗绳,双方在电梯口附近相遇,杨某饲养的德国牧羊犬将刘某饲养的中华田园犬咬伤,经检查发现中华田园犬身上有一处伤口。随后,刘某带狗到宠物医院进行门诊治疗,诊断为大面积穿透性咬伤。刘某共支付宠物医疗费5500元,要求杨某进行赔偿。杨某和刘某在遛狗时均未牵狗绳,刘某是否可以请求赔偿?
依法分析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杨某饲养的德国牧羊犬将刘某饲养的中华田园犬咬伤,刘某可以要求作为饲养人的杨某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因刘某遛狗时未牵狗绳,未善尽看管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失,可以减轻杨某的责任。(https://www.daowen.com)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专家解析
依据《民法典》有关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饲养动物侵权需要满足三个要件:一是存在饲养动物的加害行为,二是产生损害结果,三是饲养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通常情况下,被侵权人无须举证证明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的主观过错,只需就侵权行为的存在进行举证即可。如果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主张免除或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