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空置该不该交物业费?
案例场景
2021年,老王从老朱手里买了一套20世纪90年代建成的公房,小区没有物业,每年只需要交纳几十元卫生费。老王购买房屋后,并没有入住,也没有出租,而是将房屋空置。
后来,小区入驻了物业公司,物业对这个老小区进了升级改造,包括重铺路面、修整绿化、楼道刷漆、增设门禁等。物业在2022年年底完成了第一轮基本升级改造,之后就开始逐户上门收取物业费。因老王的房子一直空置,物业公司在他的房门上粘贴了交费通知单,并与老王取得了电话联系,告知他应当交纳2022年的物业费共计1600余元。
老王认为,自己的房子一直空置,自己并没有享受物业提供的服务,并且物业公司也没有跟自己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不应当交纳2022年及之后的物业费,直至房子有人居住为止。
依法分析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与老王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是物业公司已经实际入驻小区并提供了物业服务,故双方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老王不能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物业服务,老王作为业主不能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当然,物业公司的收费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如果物业公司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老王有权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专家解析
对于物业费的缴纳还有几个问题大家可能比较关心。
一是业主将房屋出租,物业费应当由谁缴纳?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合同对物业费负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若物业费约定由承租人负担,而承租人未交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交纳。
二是对于已经竣工的新商品房,在物业进驻后业主购买房屋前这个期间的物业费由谁负担?按照有关规定,该部分物业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是业主提前预交物业费,之后物业公司退场,物业公司已经预收的物业费如何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有权请求物业公司退还已经预收的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